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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的休閒時間,實在是很過意不去的。

“抱歉俞先生,這樣冒昧地打擾您。”我笑了笑,起身跟他握手:“我覺得您還是按規矩寄賬單給我吧。趁著我和我先生還沒有完成離婚手續,算他買單。”

“沈太太真是個幽默的人。”俞成瑾落座後,點了杯美式。

而我則迫不及待地把手機郵箱點開,將我父親之前立下的那份遺囑的掃描件從草稿箱裡調了出來。

我爸姚忠祥重病的時候曾委託了他的代理律師公證這份遺囑,並且以透明形式分發給我們這些相關的受益人。有一次我去辦理某項財產流宣告的手續時,專門影印了一份存在信箱裡。

“俞先生,我想請您看看這份遺囑。”我把手機推過去,螢幕不算很大。但足夠看清文件上的字:“按照上面的明文表示,我與我姐姐姚瑤將會在父親過世後分別獲得他在名揚所擁股份的百分之五十。

那麼,如果我我是說如果,有一個女兒死了呢?”

“我懂沈太太的意思,”俞成瑾瀏覽了一下這份遺囑:“您是想說,如果您和您的姐姐有一方去世,那麼另一方是否可以當然繼承令尊的全部股份?”

我點頭,點的有點尷尬。我和俞成瑾又不熟,其實挺不希望他把我當成盯著‘意外身亡的姐姐’遺產的那種女人。

不過律師這種職業,道德觀通常都是微乎其微的,我覺得自己也無需庸人自擾。

很快地,他看完了遺囑的最後幾行,然後告訴我——是我想多了。

根據遺囑上名列的條文,繼承人在接受遺囑公示的那一刻起生效。如果是繼承人身故,那他名下的公示繼承權也會被作為本人的遺產被權利人繼承。

所以簡單來說,姚瑤死了。她的繼承權也並不會當然屬於我這個旁系同胞妹妹——而是首先屬於她的配偶和直系血親。

她沒結婚,那麼就只有她的生母蔣懷秀了。

我覺得自己像個傻瓜一樣白為她‘擔心’了,就算她現在頂著何韻的身份生活,好像是拋家棄父母,連遺產都不要了——而實際上,這些錢落最後是回到蔣懷秀的手上,將來有一天還不都是她的?

“那我能再問一句麼,什麼情況下——”我話未說完,俞成瑾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