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這裡都是我金堂的兄弟,大不了大家同歸於盡算了!”
他說的一點不錯,岸上的人雖多,可遠水解不了近渴,司馬風雲就算有通天的本事,也不可能從幾十把槍下逃脫。
可司馬風雲一點不慌,陰翳的目光在人群掃過,金鐘般的聲音道:“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告訴這個叛徒,你們是誰的人!”
話音剛落,有一多半槍手放下槍,跪地道:“誓死效忠會長!”
聲音洪亮,震的腳板都發麻。
連葉承歡都嘖嘖感嘆,人算不如天算,何況喪屍這個莽夫,他自以為金堂的人都聽他的,可他忘了那是在贏的前提下,眼看大勢已去,誰願意給他陪葬?
當然,並不是所有人都不忠於他,起碼還剩二十幾個死士心甘情願保護和喪屍共存亡,好歹沒算讓他太折面子。
而且二十個人已做好了隨時開槍的準備。
在這種時候,拼的不是人多,而是槍多!
扳機下沉,彈簧鬆動,槍機等待裝機底火的聲響,略過所有人,準確的送進葉承歡耳鼓。
“趴下!”葉承歡叫了一聲,包括司馬風雲在內的這些老到的江湖人還沒搞懂他的意圖,全都本能俯身。
同時,葉承歡這一嗓子也吸引了所有火力點,槍口瞬間調轉,槍聲響徹一片,怒吼的火舌帶著灼熱的子彈,猶如疾風驟雨般向他所在的位置舔了過去。
他的人已如離弦之箭彈射出去,他的速度不一定快過子彈,但對預射的判斷,還有這種由極靜到極快的啟動度,已超越想象!
那些人都是訓練有素的槍手,面對高速啟動,本能的射擊**調動起來,尤其面對這麼一個難以擊中的目標。
槍口迅速一晃,朝著他衝出的軌跡扣動扳機,伴隨“砰”的一聲,心裡暗道:得手!
誰知葉承歡就在距離槍手預測距離的咫尺之前,猛的停住了,來了一個絕對靜止的急剎車。
接著一貓腰,又飄忽而去!
葉承歡用自身的一切告訴人們,子彈,是殺不了人的。
又是牢牢的鎖定了目標,葉承歡忽然一個低姿,手指已經扣了下去,“砰”的一聲,三顆子彈又打空了。
槍口微微上調,趁著他剛剛直身的機會,又是一槍。
葉承歡不可思議的做了個前空翻的動作,身體在空中捲成了一團,縮小了最能受到射擊的面積,彈雨在他下方呼嘯而過。
槍手們心裡開始急,他們感覺瞄準的好像不是一個人,而是一隻已經熟知自己心意的妖靈。
他們的射擊感,手感,運動軌跡預測感,在這裡全都失靈。
他們忽然有一個感覺,根本不可能打中他。
一個優秀的槍手如果連開三槍還沒有擊中對手的話,那這個槍手的精神就會崩潰。
何況一群槍手,又何況不止三槍!
葉承歡雙腳穩穩的落地後,陡然加速,子彈在他腳邊劃出一道長長的火煉,飛濺的火星刺得人睜不開眼。
槍手們咬了咬牙,再次瞄準,射擊!
又一片彈雨射了出去,但都被葉承歡以假動作騙過。
他忽跑忽停,運動和靜止之快,好像機器一般精準。
更可怕的是,在他身上,竟然找不到“慣性”二字!
等這兩個字有所顯現的時候,葉承歡已經到了喪屍面前,對著那張白鐵皮般的臉頰揚起嘴角,說了聲:“借你用一下。”
喪屍手裡一空,那支湯姆遜微衝已到了對方手裡。
還沒等他生出搶回的念頭,後背好像被無數馬蜂蜇了般,其實打在身上的卻是自己兄弟的子彈。
喪屍一貫殺人,從來沒試過被殺的感覺,所以他的反應遲鈍了些並不奇怪。
子彈,削藩身體的感覺,還沒傳遍腦神經,他的身子就一陣篩糠似的抽搐,伴隨猩紅,伴隨骨裂!
可悲的是,削藩身體的是自己人的子彈。
喪屍一身爛肉倒下的瞬間,葉承歡已經到了幾米外的空間。
同時,伴隨芝加哥打字機一陣悅耳的敲擊聲,子彈飛瀉而出,以手術刀般的精準,沒進每個人的咽喉,而且,還是掃射!
槍聲止息,空氣中只剩刺鼻的血腥和硝煙味,葉承歡還完好無損的站著,可是對面那二十來人,正逐一倒地。
葉承歡懶得數,也懶得看別人的臉色,他更關心的是那位便宜岳父,隨意等他把手裡的微衝丟給司馬風雲時,他的表情已相當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