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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滿意嗎?”他問。

我頭痛得厲害,不想回答他的問題,扔下五十元錢就下了車。

跌跌撞撞地,我就進了這家連名字地沒有看清楚的酒吧。不等坐穩,我就連要了兩杯烈性酒灌了下去,心裡方才感到好受了一點點。長長地吁了一口氣,我開始環顧四周起來。

這家酒吧和其他的那些酒吧的裝修得差不多,沒有太大的區別,唯一的不同就是在那些小圓桌的中間還空出了一小塊像是舞臺模樣的地方來,似乎還有人表演什麼。客人亦是以年輕人為主,但看上去都是一些瀟灑不羈的“新新人類”,所放的也不是舒緩的、有情調的音樂,而是那種比較時髦的流行歌曲,所以比之那種專供白領階層消遣的場所要喧鬧幾分,隨意幾分。但不知道為什麼,這個地方給我一種熟悉的感覺,好象是什麼時候來過似的。

我坐在吧檯前的高腳凳上,沒有人認識我,我也不認識一個人。可能是因為我的穿著與這裡的人隨意的風格太不合拍,坐了許久,也並沒有誰前來搭話,我獨自有一杯沒一杯地喝著酒,很有一點鶴立雞群的味道。

但是,我必須得找個人說些什麼,不然我又會想起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來了。

“你們這裡叫什麼名字?”我問那個調酒的小夥子。

“你不知道?”他訝異地把我看了看。“你是第一次來吧?”

我不置可否。

“我們這裡已經開了有一年了。”他的口氣像是在做廣告。“名字很酷哦,叫作野狼。”

“什麼?”我驚了一跳,覺得自己肯定是快喝醉了,耳朵開始出毛病了。

“叫‘野狼’啦!”

“野‘‘‘‘‘‘‘‘‘‘野‘‘‘‘‘‘‘‘‘‘‘狼‘‘‘‘‘‘‘‘‘‘‘‘‘”我的舌頭打起結來了。

“很好聽吧!”

我的腦海中一片混亂,“野狼”這個名字像一記粗硬的拳頭打得我不知所措了。

“是我們老闆取的,很有些味道呢!”

我的雙手死死地握著酒杯,那薄薄的玻璃似乎馬上就要碎裂開來,我也無暇去顧及了。天啊!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怎麼這個地方竟然也叫作“野狼”呢?是巧合,一定是巧合!

我的牙齒都在打著戰了,但還是問:“你們‘‘‘‘‘‘‘‘你們‘‘‘‘‘‘‘‘‘‘‘老闆叫‘‘‘‘‘‘‘‘‘‘”

“噓!”他豎起食指,“他要唱歌了。”

我順著他的目光看過去,於是,我看見了一個三十幾歲的男人。他站在那塊空出來的地方,正抱著一把吉他,低垂著頭一邊撥弄著琴絃一邊在唱著一首《一起走過的日子》。我雖然無法看清楚他的臉,但那長長的頭髮、再熟悉不過的聲音和那身有些發白的牛仔服,已經明確得不能再明確地告訴了我一個答案———阿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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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一九九九年(5)

我渾身顫抖著,幾乎就透不過氣來了,我想立刻逃跑,但我的力氣不知道地到哪裡去了,整個人完全是處於癱軟的狀態。費盡了九牛二虎之力,我這才把頭轉開來,伏在吧檯上直喘著氣。

“小姐,你怎麼了?”調酒的小夥子嚇住了。

我連搖頭的勁都沒有了,心裡只有無盡的痛楚。

我一直將頭伏在臂彎裡,沒有勇氣再抬起來一下。周圍的一切似乎都在一瞬間消逝了,我聽不見任何聲音,也不想看任何人,只希望自己不被阿風發現,等到力氣恢復就逃開這一切。

“小王,給我一杯啤酒。”一個男人低沉的聲音在我的耳邊響起。

是阿風!是他!我知道自己的耳朵沒有出現錯覺。這世界上沒有哪一個人的聲音會和阿風是一樣的,也沒有哪一個人的聲音能夠如此叫我心慌意亂的!而此時,他的整個人就在我的身邊,我已經感覺到了他那強烈的氣息了。我的心跳得像是在擂著鼓,開始控制不住地顫抖起來了,居然抖得衣裙都發出了“莎莎”的聲響了。

“她怎麼了?”我聽見阿風在問,“發病了嗎?”

“不清楚。”那個小王回答。接著,他又問我:“小姐,你需要去醫院嗎?”

我很想回答他,但就是無法說得出一個字來。

“可能真的是病得不輕。”阿風又在說:“還是叫輛車送醫院吧。”

我感到有一支有力的手伸向了自己,在試圖扶起我,不用說這是阿風。經這曾經千百次擁抱、撫摸過我的手再一次搭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