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摩擦。他實在走不動了,而且他已經走了兩個小時了,累得幾乎要癱瘓了。
“哎呀!”忽然,三藏一聲驚呼。
“黑袍,黑袍!”三藏突然想起,芭比原本揹著一個揹包,裡面放著至關緊要的黑袍。但是剛才抱著比逃出車子的時候,卻忘記將那揹包也拿出來了。
那件黑袍,可是今天晚上救出葉和沙勿靜的重要法寶。
剛剛車子已經爆炸了,那件黑袍會不會也被燒掉了?三藏想到這令人擔心的事情。接著。又想到了一件更更恐怖地事情。
那就是,自己該怎麼回到市區的家裡?今天晚上,他已經約好朱八帶著葉和沙勿靜去他家了。而且是十二點。
現在都差不多已經八九點了,這裡距離市區的家裡。至少有一百多公里,距離有車子的繁忙馬路,也至少要二十多公里。就算用最快的速度走回去,走到二十多公里外地繁華馬路,至少需要五六個小時,這都已經來不及了。
一旦朱八發現到時候自己並沒有出現,肯定會認為自己戲耍了他。斧頭幫向來惡名昭彰,朱八這種人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況且葉被朱八這個王八蛋餵了強烈的春藥,明天凌晨一點鐘就會發作,要是在那之前自己沒有趕到,那後果簡直不敢想象,到時候就算自己死掉,也不足以彌補對葉的傷害了。
“怎麼辦?怎麼辦?”三藏痛苦地問自己,不過,他馬上又腦子一亮,暗道:“芭比之前說過,假如自己一直能夠保持下身勃起地話,穿上黑袍還可以飛速奔跑。那麼趕回家裡,就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了。從這裡去市區的家裡雖然有一百多公里遠,但是穿上黑袍奔跑,也只不過是十來分鐘的事情。”
當然,前提是找到那件黑袍,還有自己的下身一直保持狀態。
至於前者,只能聽天命,但是後者,卻是有辦法了。只要他一直抱著比,就能夠維持下身的金槍不倒。等到有藥房的地方後,就可以去買一些催情的藥物來保持自己的金槍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