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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5部分

可是,總不能到那個女人出頭時候再去做什麼吧?

張力很遺憾自己在北京的時候沒能見到江青。他真的很想看一看,這個一度把中國鬧得雞犬不寧的女人到底長得什麼樣兒,是不是在一開始就那麼有野心如果她敢顯示出來,那麼,張力也很難保證自己會不會透露一些天機,或者直接告訴那個女人:我們有三個間諜,分別叫姚文元、張春橋、王洪文,如果你敢鬧事兒,我們就叫他們打倒你。或許江青不會受騙,可是總能影響一些。而且,如果特殊時期的時候這另外三個幫派成員出現,並取得了重要地位,張力必然會受到江青地重視,說不定還真能影響到那個女人至少能讓她小心點兒。畢竟,他張某人可不是什麼省油的燈,到那時候跟國內的聯絡也肯定不會像現在這樣這麼少。可他現在已經能夠受到毛主席的接見了,日後呢?派人回國內刺殺個人不成問題吧?

當然,防範未來的各種運動依然只是張力的第二個目標。

見過了許多國家領袖,張力已經相信,除了某些野心家,未來運動中的許多鬥爭並不應該是什麼權力之爭,或者說是全部的權力之爭,更多的應該是這些個人意志極度強悍的開國領袖們對國家發展的路線之爭。對於國家建設,他們都肯定是有著自己的想法,又都擔心對方的做法會改變國家的性質,或者造成什麼重大的、難以承受的後果。所以,才會採用激烈的手段進行反對,甚至將對方打倒在地而之所以這麼做,張力是覺得是因為這些開國時代的領袖們從來都不害怕失敗,他們太容易,也毫不畏懼再來一遍。所以,即使沒有了新聞管制,這些國家領袖也時刻能知曉國家的實際情況,這些鬥爭恐怕也很難不發生。

當然,這只是張力自己的想法。見過了幾位領袖,他對幾人都很有好感。他不相信,也不願意相信,這些本應擁有高尚人格、偉大的理想的人們會因為權力而鬥個你死我活。再怎麼說,他們也都是風風雨雨幾十年走過來的戰友不是?他多麼希望自己的這個想法是真的,那該多好?

不過,既然很可能無法阻止各種運動的發生,那麼,就有必要擋一擋自己那個年代的問題了。臨來之前,張力就看過一個統計,中國到21世紀初期就已經擁有超過4。2億的網民和7。4億的手機使用者,而且數字仍在快速增長。而在那個網路時代,每一個人都可能成為公共輿論的傳播源,也有可能成為傳播渠道,成為民意表達的主體,就像每個人面前都有一個麥克風一樣。從而形成一種遠超以往任何時代的立體多元的傳播途徑和迅捷的傳播速度,既匯聚網路時代平民草根的聲音,也傳播、放大所有可能的民意表達。而敏感話題的傳播、放大速度也勢必更加迅捷。“無論在理論還是技術上,封堵媒體和網路都是錯誤的。”哪怕是封殺任何個體公民的言論也都是低階錯誤的。可是,令人不得不感慨的是,那個時候,不少地方政府仍在不停地犯類似的低階錯誤。

陝西渭南警方進京抓捕作家事件,以該作家所著《大遷徙》“煽動移民鬧事,洩露國家機密”為由實施進京抓捕,並收繳所有已出版的作品,稱“窩藏此書,堅決法辦”。最高調的莫過於一個公安分局的幹警竟然聲稱“我是警察,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寸土地上的事,我都可以管。”

天可憐見,這是警察?他難道不知道他所說的那句話代表著什麼,不知道他話裡所賦予自身的權力到底有多強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警察能否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寸土地上的事應該是確定無疑的:首先,警察的職責法定,法律並沒有賦予警察可以隨意濫用公權介入公民的私域。因此,任何隨意介入公民私域的行為都會因超越憲法法律的界限而失效。警察的公權力不得不止步於公民的合法權利界限以外,須知越權無效乃是基本的法治原則。而且即便警察有權可以管的事情,也是“權為民所賦”,要站在人民的立場、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公共權力,保護公民的財產生命安全、保障公民權利的有效行使。如公權力違背了“權為民所用”的基本準則,則必然失去其自身的合法性基礎,人民終有一天會收回這樣濫用的權力。

因此,即便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安部部長,哪怕是國家主席,也不可能說自己的權力已經大到可以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寸土地上的事,哪怕是公事,也會因職能分工的法定界限而使其對其職權以外的事情望而卻步,不該管、不能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應堅決不管,更勿論一個公安分局的小小幹警而一個小小幹警,敢於發出如此豪言壯語,無疑更折射出了地方公安或者地方公權力行使者的牛氣、傲氣和霸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