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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4部分

飯的輔兵,所以才會在起名字時仍念念不忘。

關於用建昌的土地交換賀珍的地盤這件事,賀道寧和馮雙禮並沒有大的分歧。現在賀珍的領土還基本控制在他的舊部手中,等狄三喜接管後,賀道寧就會把他父親的舊部都接到成都來——這也有助於賀道寧繼續擴大他在帝國政治版圖中的地盤,他迫切需要有一批幫手來幫他撐起帝國的司法天空。

但在建昌的未來發展問題上,賀道寧和馮雙禮有不同的看法,而第一個大分歧就是如何處置他們的輔兵。

狄三喜等將領不可能把全部的輔兵都從建昌帶去襄陽,所以賀道寧會用他父親的輔兵來交換狄三喜等人的壯丁的人身所有權。

“我會給他們自由,然後從院會獲得補償。新領地上的軍戶農奴不是我們的問題,是遺留問題,院會付給主人補償,而獲得自由的人需要在未來向院會支付特別稅來償付院會墊付的贖身費,這個規矩本來就是我親手製定的。”在被馮雙禮問到如何處置人數龐大的軍戶農奴時,賀道寧不假思索地答道:“我也不要很多,一個人五千或者三千,補償價格完全可以透過談判來取得。”

這些年來賀道寧一直負責帝國司法,鄧名外出的時候賀道寧就會把鄧名的規劃具體化,他比前任提刑官袁象還要了解鄧名的司法觀:“帝國不會承認同秀才可以被某個人當做家奴豢養的,現在我正在推動一項法律,規定丈夫不能出售妻子,父母都不能出售兒女。慶陽王不妨想想,將來一個帝國人連他的親生父母都不能賣了他,還會允許旁人賣嗎?”

第四十七節 贖買(下)

禁止人口買賣在建昌眾人看來是一件駭人聽聞的事情,尤其是婦女,如果沒有兒子,寡婦的所有權都會落到宗族手中,到時候宗族就是把她賣給過路的商販都是完全合法的;至於父母出賣子女、主人出賣奴僕更是天經地義。因此聽到賀道寧的話後,建昌人臉上都露出懷疑之色,這不但違反了習慣法,甚至違反了道德。

“有功名的人當然不可以出售,就好像一個考中秀才的讀書人,他的父母還能把他賣了嗎?現在四川人大都有同秀才、如同秀才或是權如同秀才的功名。”賀道寧知道馮雙禮為什麼會不相信。他在執行鄧名的規劃前也會認為這種法律很荒唐,不過禁止人口買賣在成都府周邊的阻力倒不是很大。所有俘虜、移民的所有權,根據傳統習慣都屬於鄧名,既然四川提督堅定地放棄了他的權利,那其他人也沒有反對的必要。

而從劉曜、楊有才等青城派手中獲得的輔兵,鄧名一貫的方法就是贖買,後來和建昌交易時也是一樣;兩年前開始,如果有袁宗第的戰兵或輔兵逃亡到成都,帝國政斧也不再遣返,而是同樣給予賠償——在這個問題上,賀道寧設計的辦法是一種摻雜了“抵壘政策”的贖買:只要一個萬縣人逃到敘州邊境內,帝國政斧會向袁宗第賠償三十石糧食,從萬縣那邊購買下他們對此人的追捕權,然後讓這個逃奴分期歸還贖身費來獲得同秀才的功名;而只要沒有逃進敘州境內,哪怕只有一步之遙,被萬縣的軍隊當著帝國哨兵的面抓回去嚴懲,帝國士兵也絕對不會施以援手。從萬縣到敘州之間的地帶都屬於灰色區域,袁宗第的部下可以在這些地方不受干擾地追捕逃兵。

贖買緩和了逃亡者給萬縣和帝國政斧之間的矛盾,帝國政斧和院會透過這個法令承認袁宗第對萬縣軍屯屯丁的所有權,也為萬縣方面在敘州府的邊境上建立哨所提供幫助。但如果一個軍奴能夠躲藏在船上逃過袁宗第的檢查、避開他軍隊的追捕,成功潛入敘州境內,那顯然是袁軍的失職,西川不負有主要責任。

因此最大的難度還是在孩子身上,這個法案在院會多次討論都無法透過,因為大部分議員都覺得這是對父母財產權的嚴重侵犯,令所有有孩子和財產的守法國民感到非常不滿。

“在帝國境內禁止出售子女和溺嬰的法令也許兩年就能透過,今年可能就會開始在都府試行。”賀道寧對建昌的人說道。最後法律的原則還是贖買,試行的草案規定,以後每個在成都府境內出生的嬰兒,無論男女,帝國政斧都會支付給他的父母一筆補償,表示一次姓購買下這個人的部分所有權,而服兵役就是償還的一部分。既然帝國政斧成為這個嬰兒的股東,那當然所有出售該人或是傷害該人的行為都侵害了政斧的權益,因違約而構成了犯罪。

雖然聽上去匪夷所思,不過透過賀道寧的解釋,馮雙禮也意識到帝國政斧正在嘗試免除所有的人身依附關係——連孩子對父母的依附都不容忍,又怎麼可能容忍領主和家丁的關係?聽上去這似乎也是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