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康火氣騰的上來,開刀,向偶們家?
“這小公子,怕只是知道遛狗騎馬的主,能有甚本事叫板河北袁紹和遼東公孫?”衛演是套話來著,假裝不屑,看誰能答。
吳越太上王不禁言,所以說話的就膽大,下面人亂說話,也沒什麼管束。只要不違法,這個輿論還是很自由的。
“那吳越精兵是寄奴招募的勇士,全部能負重日夜行吳越2百里,全部是殺過人見過血的百戰之士。他們不能適應安逸生活,所以就應募為吳越精兵,精兵人數不過千人不到,一人三四馬,可連續騎馬十幾日,能開強弓,能百步穿楊,能騎射,搏虎勇士數十人。”
“搏虎勇士是真的搏虎?”
“真的搏虎,他們都是殺過猛虎的勇士,在吳越殺過猛虎的稱為搏虎勇士,他們是短兵殺虎,不是遠射!”一個傢伙如打了雞血一般,更加起勁。這言論自由後,愛說話的就多了去,大部分人其實還是很有表現慾望的。
“這猛虎活在吳越也真倒黴!”公孫康想起什麼,不由思索起來。
“也是啊,吳越農牧並舉,這猛虎傷家畜,所以這專門殺虎的職業也應運而生,不過吳越太上王說過什麼生態平衡云云,不準設陷阱、毒藥、弓射、狗咬等等。要殺虎可以,長短兵殺虎是唯一被准許的!”
“這吳越太上王可真不夠仁義的,這人能有多少可以搏虎的呢?”公孫康跳將起來,看來要好好向諸位介紹下遼東的仁義。
“呵呵,這也是吳越太上王的辦法,他就是要猛士出,所以故意的吧。”有人用另外的思路解釋。
也是啊,這能搏虎的一定名聲顯郡縣,郡縣官員不能隱私,必須上報,那些猛士一定被吳越政府招募了去,也算一種辦法吧。
“長柄長刀、角弓,皮靴、鍊甲,真是猛士啊!”畢竟大漢國現在長兵還是主力,這些勇士沒幾個長兵,大部分都是長柄長刀,其實這種刀就是後世的長柄斬馬刀。這殺虎最好用的是鋼叉和斬馬刀,長矛也有,山裡攜帶並不方便。
“髡首、散發的都有,這幫是什麼人啊!”
“吳越精兵是招募士,並不是義務兵丁,所以沒規定髮型,只要自己喜歡就行。你們看,一人數騎啊!”
這些募兵士,大部分都是給配了雙馬,這雙馬是吳越政府出資,這些勇士還嫌少,還外買肥馬數匹,這些傢伙就是殺人狂,不在乎財產,而是希望能合法殺人爾。“真有錢。”即使是公孫康也讚歎這些傢伙,錢多啊。一人數馬,還都是肥馬。
這馬的好壞對於數馬騎士來說,並不太重要,只要能馱載自家即可,只要馬肥可熬得了長途即可。現代賽馬和古代作戰選馬是很大不同,這遠距離作戰和封建主選馬也是極大不同。這寄奴要準備北征,自然需要能走長途的肥馬,而不是肌肉型大馬。肌肉型大馬忍受不得長途吃喝不足,沒有膘可掉,只能累死。肥馬的好處是隻要飲水充足,暫時吃不足,還不會累死。
所以古代軍人有肥馬類彘的說法,就是要遠征,馬要養到肥豬一般,否則這個馬役使不了多少時間。
現在勇士沒騎馬,而是牽馬一路走進城來。看樣子是去城外遛馬一圈回來。沒有說笑,沒有東張西望,每個人的眼神都怪怪的。其實按照後世說法就是一幫神經病而已。一幫作戰後有戰爭後遺症的可憐戰士。不過這個年代人力很值錢,所以精神病們都給招募起來,畢竟他們殺人不是一般人能比的。當然也不全是精神病,有些只是受不了和平生活罷了。有些是殺人殺出癮來。這號人只能往境外引,這個也是皇帝和太上王一致看法。不要禍亂國內即可,殺人狂們在域外怎麼亂都行,反正也是為大漢爭面子。
吳越軍隊偶爾還有修行天道的修士,修士比較好認,手持金剛杵。這個是吳越征戰南洋以來,引進的一種法器兼武器。南洋各地都是信奉印度教,金剛杵很流行。不過這種原始印度教金剛杵和後世西藏佛教的不同。吳越金剛杵大都用的材料,是用“金、銀、赤銅、鑌鐵、錫”等五色金屬合和而成。尖頭處外飾鱷、蟒、犀、兕、象、虎、豹、獅子和野牛,手柄處有銅質小骷髏頭做裝飾。其實這玩意最主要作用就是砸和刺,大漢朝時期,印度各邦國作戰將軍用金剛杵的很多,說明這個武器還是很有市場的。唐僧就是拿個武器取經的主,其實這金剛杵就是因為在戰場威力大,殺人多,才被引了做法器的。
很多修士的金剛杵還有鈴鐺和銅環,說是收魂鈴,便於殺死人後,搖響後收魂之用。修士配劍裝樣子,手中的金剛杵才是主戰武器。當然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