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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死者有“外眼角面板燒傷徵象”。 “外眼角面板燒傷徵象”,是由於活人在受到大火的焚燒時,雙眼出於保護性的反射作用而必將緊閉所產生的結果。因此在對生前燒死的屍體進行屍表檢驗時,可以發現死者眼角的面板雖然被大火燒焦了,但面板皺褶之間卻仍然保持完好的現象。這個徵象,是生前燒死者所特有的徵象。 解剖檢驗的文字記載是:發現死者口、鼻、呼吸道,直至呼吸道深部的管腔內均有黑色炭末。毒化檢驗的結果是:血液中碳氧血紅蛋白的含量明顯增高。這足以證明,死者在燒傷的過程中,肯定還存在著呼吸的功能。因為在大火中,只有透過劇烈的呼吸運動,才能將空氣中的黑色炭末吸入到機體的呼吸道深部;也只有透過呼吸運動,才能將空氣中高濃度的二氧化碳吸入肺泡並進入人體的血液迴圈系統,形成血液中高濃度的碳氧血紅蛋白。 對李芸腹中的胎兒進行解剖檢驗的文字記載是:發現胎兒全身佈滿富含蛋白質滲出物的水泡。這是胎兒生前燒傷的明顯特徵。 除了文字記載外,我還將能夠證明李芸系生前燒傷的肉眼及顯微鏡下所見的證據用照片及組織切片的形式固定和保全了下來。 謝天謝地,如果沒有這些證據,那些對我有疑心的人肯定會說我在文字上做了手腳。 我在鑑定書的結論部分對李芸的死因作出了肯定性的結論:死者李芸系在生活狀態下燒死。 看完關於李芸死因鑑定的法醫學鑑定書後,我那顆被拽到嗓子眼裡的心一下子就放到肚子裡了。 從法醫學鑑定書中我沒有發現鑑定中存在什麼失誤和差錯。 要命的是,刑警們根據我的鑑定結論,一致認為李芸死於意外火災。更要命的是,10年後李芸的丈夫秦登峰自殺了。從秦登峰留下的遺書中,刑警們得知李芸並不是死於火災事故,而是死於秦登峰的魔爪。原來,10年前秦登峰先將妻子李芸扼死後,又縱火焚屍偽造了一個火災的現場。 秦登峰在臨終前的遺言中自述:10年來,他一直生活在痛苦自責的深淵裡,他想死又不敢死。早在10年前他就特別嚮往死亡,但他實在是沒有勇氣自己結束生命,於是他就殺害了自己的妻子,還偽造了火災的現場。他以為法醫很快就能識破他的陰謀,他也就可以痛痛快快地離開這個世界。 可出乎他的意料,公安局的法醫居然說李芸是生前燒死的。事實上,他明明是將妻子扼死之後才焚燒了屍體的,她怎麼會是生前燒死的呢? “難道是那個女法醫愛上了我?”10年來秦登峰這個可笑而又可怕的猜測真把我給害慘了,怪不得同事們會用那樣的眼光看著我! 唉,這個可憐的抑鬱性精神病患者!

女法醫手記

第二十二章 樹葉上的血痕

那年暑假,我沒有回家。恰恰這時發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我的好友陳英墜樓身亡。 顯然,陳英在摔死之前,已經遭遇到了暴力的襲擊。因此,陳英的死絕不是意外事故,而是被害身亡。 這件事發生在我的母校。當時,我正在法醫系讀碩士學位。那年暑假,我沒有回家。恰恰這時發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我的好友陳英墜樓身亡。 陳英是頭衝下摔在地上的,右側太陽穴部位先著地,損傷主要分佈在右面部和身體的右側。陳英往日那美麗端莊的模樣已被口鼻歪斜的面容所代替。 看著陳英那張扭曲的臉,我心裡別提有多難受了。同學八年,其中有五年為同班,我們可以說是朝夕相處,親如姐妹。後來的三年研究生生活,雖然我們分別在不同的專業學習,沒有更多的機會同吃同住了,但我還是少不了常常去擾亂她的生活。衣服上的扣子掉了,找陳英;裙子上的拉鍊壞了,找陳英;外文資料譯不出來了,找陳英;氣不順,火沒處發了,找陳英 從現場勘察的情況來看,陳英像是在擦玻璃的時候,一不留神踩空了掉到樓下摔死的。那塊擦窗戶的抹布就在屍體的右側,光亮如鏡的窗戶玻璃上留有陳英的指紋,窗臺上留有陳英的腳踏痕跡。陳英的拖鞋,一隻被甩在樓下,一隻留在了窗臺上。 陳英是個太愛乾淨的女孩,什麼東西到了她的手裡都會變得一塵不染。我總說她是生活的奴隸。“總有一天你會活活地累死!”這是我常常對她說的話。難道她真的死在了對生活的過分講究上? 突然,我發現樓下那棵伸到三層樓窗前的梧桐樹的一片樹葉上有血痕! 很快,這塊可疑斑跡被驗明正身:人血;出血部位是鼻腔;血型與陳英的完全相同。 從屍檢的情況來看,鼻部血管的破裂,不像是外力直接作用於鼻部所致。 還有什麼原因能夠導致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