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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黃石帶到我的標本室裡,那裡並排掛著一男一女兩副完整的人體骨架。 我讓黃石仔細觀察人體脊椎正常的骨性結構,婉轉地對他說:“看到了吧,黃石。人體各頸椎之間骨性結構的連線是非常非常緊密的,上下頸椎是相互鑲嵌在一起的。這樣的結構即使是熟悉解剖學的人,包括我們法醫自己,在解剖時要想分解頭頸,也根本不可能做到完全不傷及頸椎的骨質。如果硬要說這顆人頭是人割的,那這割頭的人可就成仙了!” 黃石撫摸著那具男性骨架的頸椎,深有感觸地說:“還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別說勾根雲的頸椎還裹著一層厚厚的肉了,就是隻剩下一堆白骨,也沒法不在頸椎骨上留下任何的損傷,就用刃器把頭顱從頸椎上給割下來。” 我又指指人體骨架的下頜骨,示意黃石注意觀察:“人的頸椎總共有7 個,從上到下第1、2、3頸椎的前面都有下頜骨掩護;第4、5頸椎的前面有甲狀軟骨掩護。因此,在正常體位下,如果砍切第1 至第3 頸椎,肯定會傷及到下頜骨;如果砍切第4、第5頸椎,則難免要損傷到甲狀軟骨。黃石,我不是說你,當時你發現勾根雲的下頜骨及甲狀軟骨都是完好無損的,就應該能夠想到這個問題,如果想到了這個問題,你就會仔細地檢驗頸椎骨上有沒有刃器的痕跡,還會注意觀察頭、頸斷面的邊緣是否有整齊的刀切平面。如果你真這樣做了,你就會從科學的角度上對嫌疑人的口供提出質疑,而不會輕易地被口供所左右了。” 黃石面帶慚容:“哎,大意啦、大意啦。當時我一看到現場上躺了這麼個斷頭的屍體,腐敗得也挺嚴重,臭氣熏天的,加上天氣那麼熱,就沒有太仔細的檢驗。怪我,怪我,全怪我。” 那麼,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力量,使得勾根雲的頭頸在死後分離兩地呢?

女法醫手記

第二十七章 一具身首異處的屍體

我發現死者頸部及頭部斷面的邊緣並不整齊,斷端沒有切割傷的特徵。 那麼,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力量,使得勾根雲的頭頸在死後分離兩地的呢? 經過仔細的檢驗,我們在死者的左耳邊緣上發現了像是犬類啃咬造成的缺損。我心中暗暗竊喜。 為了進一步查詢證據,我們又認真檢查了死者的衣著,我特別留意觀察其衣褲破損的情況。終於,我們在死者的衣領及褲筒下邊發現了一些類圓形的破口。這些類圓形的破口相互之間具有一定的間距,經過測量及比對,我們認定這些類圓形的破口是犬齒的咬痕。此外,我們還在勾根雲的衣服上發現了犬爪的痕跡。 原來,勾根雲的頭頸分離是大犬咬食腐屍的結果。 沒聽說過吧? 記得上學時一位老法醫曾對我們講起過這樣的一件往事:在一次去山村出現場的途中,一隻滿身滿臉都是鮮血的大狗用嘴叼著一個斷端鮮血模糊的馬頭,迎面衝著他奔跑而過。這事兒引起了他的關注,經調查瞭解,證實這馬頭是那條大狗從附近村子裡淺埋著的一匹病死的馬身上咬下來的。 你想,狗可以咬下那麼巨大的馬頭,更何況本案的人頭? 看來,的確不應低估犬的驚人力量。 另外,從犯罪的一般規律和罪犯的心理角度來分析考慮問題,殺人者要花費那麼多的時間及精力去肢解死者的頭顱應該有十分明確的目的。一般情況下其目的顯然是分屍滅跡,罪犯應該將好不容易才割下的人頭毀掉或者深埋於地下,造成無頭碎屍案,以阻止人們對屍體進行辨認。而本案中的頭顱與屍身幾乎是同時被人發現的,從頭面部的容貌及屍身的衣著上,均看不出有人為破壞從而達到毀屍滅跡的跡象。單從此點來看,這事兒也不像是有腦子的人乾的! 那麼,怎麼解釋死者肛門處的刀傷呢? 從現場的照片上,我注意觀察到死者的衣著是比較整齊的。我又再次檢驗了死者的衣著,尤其是其褲襠部。在褲襠部我並沒有見到由刀傷形成的破口,看來肛門處的“傷”不好用“他傷”來解釋了。 當我們再檢驗肛門時,發現肛門處的“刀傷”已經遠遠不止一處了。位於肛門內外成群的蠅蛆們又在肛門內外形成了好幾處的損傷。顯而易見,這些損傷是蠅蛆咬食軟組織的結果。 黃石吐了吐舌頭說道:“乖乖,什麼時候又添了這麼多的損傷。當時損傷就一處,屍體上也沒見到有那麼多的蠅蛆,所以我就根本沒敢往蠅蛆咬食腐屍上想。” 接下來,我們要做的工作就是查詢勾根雲的死因。 儘管屍體已經高度腐敗,但我還是決定對屍體進行全面系統的解剖檢驗。這種情況下,屍體是最好的物證,作為一名法醫,只要還有一點希望,就絕不應放棄對這一特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