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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可他腳下的輪子從來沒破過。除了打檯球、溜旱冰馮偉還喜歡唱卡拉OK、看電影等。可是,自從沾上網路他就漸漸放棄了這些愛好。

來深圳後,楊烽也放棄了不少愛好,卻是因為工作和家庭,得到的回報是家庭和睦,工作如魚得水,春風得意。想想馮偉的經歷他就覺得不可思議,一個意氣風發的小夥子怎麼可能這樣虛度年華?更不可思議的是楊烽突然接到馮偉的電話,說他被幾個警察扣留了,叫楊烽趕快去馮偉的寢室拿身份證去取人。

事情是這樣的,這個週末有點無聊,馮偉沿著新城大道慢悠悠地走,把過去的事搜三搜四地翻出來想。一輛警車在他面前嘎地停下,三、四個警察電光火石般衝下車來,把馮偉團團圍住。

“你們要幹什麼?”馮偉驚詫地問。

“請出示證件。”

馮偉四下一摸,壞了,換了休閒服,忘帶證件了。

“忘帶了。”

“那上車吧!”

“去哪裡?”

“我們懷疑你跟某件事有關。”

“哈!笑話!我還懷疑你們跟本拉登有關係呢!”

“少廢話!拿不出證件就跟我們走一趟。”

“誰說我拿不出證件?忘家裡了,誰都有進廁所忘帶草紙的時候嘛!再說也沒見哪個法律條文規定出門必須帶證件呀?”

“限你十分鐘內找人送來!”

“十分鐘?這是哪裡的規定?我又不是飛毛腿導彈。”

“閉上你的臭嘴!”

“我說錯了嗎?講道理講道理,不講怎麼會有道理?紅衛兵不是?”

馮偉的嘴早已在網路裡訓練得出神入化,幾個踔厲風發的警察被這個伶牙俐齒的網路混混氣得個發昏章第十一,無奈說不過馮偉,也不敢輕舉妄動,要是事情弄大了上了法庭誰還是這傢伙的對手?

當楊烽十萬火急地趕到的時候馮偉正和幾個警察爭得面紅耳赤,楊烽慌忙把馮偉的身份證、暫住證遞過去,甚至把邊境證、未婚證、畢業證都拿出來了。帶隊的警察哥哥才憤憤不平地說:

“誰叫你長得象個逃犯似的呢!走吧,沒事了!”

馮偉立刻反擊道:“怎麼這樣子說話?我看你還長得跟周八皮似的呢!人民的公僕是你這樣子做的嗎?”

在楊烽的調解之下,警察們才怏怏離去,臨走時,那警察隊長還悄悄地問楊烽:“你這兄弟是不是做律師的?怎麼這麼能說?”

警車消失了,馮偉還在不停地嘮叨:“靠!警察就可以魚肉百姓嗎?警察有什麼了不起嘛!哥哥我曾經的女友還是個刑警隊長呢!”

“刑警隊長?沒聽你講過呀?誰?”楊烽詫異地問。

“林!”

“就是你喝醉後常叫的那個‘林’?”

“yes;sir!”

“也成過去時了?”

馮偉輕輕地嘆了一口氣

那天是馮偉的生日,賀詞如雪片般飛來,其中也有林的一句“生日筷筷落落”。精神上的滿足讓馮偉笑得神情恍惚了。他打著口哨佈置著臥室,盼望著與佳人共度良宵。馮偉學著小資情趣在牆上掛了一些彩燈,彩燈圍成了一個丘位元圖案。地上鋪了一塊紅地毯,地毯上亮著的紅蠟燭圍成兩個頭像,一個是馮偉一個是林。電腦裡放著一張薩克斯樂,第一首是“回家”。

很晚了,林還沒來,馮偉打算和林一起吹滅那二十九根蠟燭。馮偉坐在“馮偉”的顴骨上,兩眼發直。馮偉想了:林又有案子要辦嗎?就算是,也該打個電話呀!兩個月來,她總是來去匆匆,愉快的時光曾多次被那討厭的電話終止,她那沒完沒了的案子何時才能有個終結?尚若和她廝守一生,不是大部分時間都得“守寡”嗎?這樣過日子怎麼了得?從小羨慕警服的神氣,沒想到警服上還有如此多的無奈和艱辛。這樣下去,他不敢保證能一如既往地支援她。

光碟機裡的CD轉了一圈又一圈,那首“回家”不知是第幾次響起了。高高的燭光越來越矮,靠近了紅地毯,在他絕望的眼裡變成閃閃鱗光。

在搖曳的燭光逐漸萎縮的時候,門輕輕開了,蜂擁而入的氧氣傾斜了燭光。林站在門後喘著粗氣,馮偉低著頭彷彿不受外界的干擾,溫馨的小屋裡平添了幾分蒼涼。

林吹滅了試圖與地毯同歸於盡的紅燭,乖乖地靠在馮偉的肩上。兩人想著各自的心事,除了沉默,還是沉默。這份情感正面臨一個新的挑戰。

當那首“回家”再次響起的時候,林輕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