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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用。阿志與美玲各有筆記型電腦,所以小修很多資料都不會防範。

玉玲要寄長篇伊媚兒給朋友,先用文書軟體打字。打著打著,軟體有點突鎚,玉玲有點心

急,就敲來敲去按來按去,結果看到一個檔案跳出,畫面竟是阿志與小修裸上半身,四手

環抱,兩嘴舌吻,照片下列著一行小修所題的幼稚文字:「上帝與美玲看了也會忌妒的愛

之吻。」

玉玲先是錯愕,以為是兩人的惡作劇之吻,男生總會玩這種把戲嘛。但再凝神觀察,會發

現阿志與小修的神情與投入,根本與情侶無異。這使底下那行文字顯得格外真實。

玉玲對同性戀並無惡感,甚至她還被班上的蕾絲邊追求過。她有點恍然大悟,難怪小修不

願與她交往,也難怪一個大學男生會與高中男生同住。若非牽涉姐姐美玲,玉玲倒會祝福

他們。但兩人竟揹著姐姐搞姦情,而且是男男外遇,加上之前對小修不願與她交往的不爽

,新仇舊恨迸發,玉玲怒不可抑。

盛怒當中的玉玲,很快想出對策,以替姐姐報復。首先,不宜把阿志美玲扯進來,畢竟美

玲深愛阿志,若她知情,情何以堪?所以單純的只限縮在自己與小修間來解決。

玉玲約小修在公園見面。

「嗨,有什麼事嗎?為何要約在這裡呀?」小修納悶的問。

「你是同性戀吧?」玉玲單刀直入開門見山。

小修聞言嚇一跳,不知如何回答。玉玲會約在公園這樣問,來者不善,應是掌握了線索。

「那你是同性戀嗎?」小修故作開玩笑式的把問題拋回去。

「我不是同性戀,你不肯回答,那這張照片代表什麼?」玉玲把列印下來的舌吻照片遞給

小修瞧。

看了照片,小修幾乎發軟,順勢跌坐在石椅上。

「好吧,你知道了。」小修清楚難再隱滿,上策是坦白。

「我確實知道了,我替我姐很不高興。」玉玲生氣的指責。

「那你要說出來?」

「我不會說,我只希望你搬走,找個理由與阿志徹底分手不再見面。」玉玲說出計劃。

「我可以搬走,但做朋友應該沒關係吧。」小修想爭取餘地。

「不行,一定要斷乾淨。我知道你想在臺北念師大,但我希望你填外縣市的大學。我也希

望你讓阿志徹底死心,而且絕不能讓他知道我知道了。」玉玲果斷的安排一勞永逸的對策

,好像一個垂簾聽政的太后,下令要她的傀儡乖乖聽命行事。

「不必這樣吧?總不能要我放棄一切吧?」小修不滿。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自己闖的禍自行負責。如果你不願意,那我會玉石俱焚,讓你與阿

志下不了臺,如果你真的愛阿志,就照我的話做。」沒有妥協空間,玉玲強硬的堅持。

小修見狀只能答應,否則後果不堪設想。玉玲給小修七天期限,務必搬走並與阿志一刀兩

斷。小修必需找出完美的理由對阿志提出分手,讓阿志不疑有它。

不過小修想與阿志做最後一次的愛,趁美玲去高雄時,小修走到阿志背後抱住他的身體,

有意親熱。以往都是阿志主動要求做愛,所以小修的舉動讓阿志頗為意外。

「幹,你吃錯藥了,怎麼想與我幹呀?」阿志問道。

小修沒回答,只是雙手在阿志敏感處遊移愛撫。

「本來沒什麼性慾,不過既然你想要,倒是很新鮮,讓我也想幹。」由於美玲要到高雄三

天,所以與她昨天先幹了三回合,故阿志本已無慾,此刻卻被小修刺激起來。

阿志與小修盡情纏綿,對阿志而言,只是例行公事,對小修而言,卻是此幹綿綿無絕期,

是天堂樂園的最後一干。

趁阿志與美玲不在家時,小修把行李打包好,寄回花蓮老家。等阿志回來,小修準備攤牌

阿志不知暴雨將至,躺在沙發看電視。

「我有事要談。」小修一臉嚴肅。

「什麼事呀?」阿志盯著球賽說。

「我們分手吧。」小修丟出炸彈。

「你開玩笑吧。」阿志仍盯著球賽,漫不經心回答。

「我很正經,我覺得我們不適合這樣下去了。」小修強忍悲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