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不過小修是同性戀,雖是天生,但難道不算是逆反於社會主流嗎?當個同
性戀已是很冒險的路了。小修從花蓮自行搬到臺北讀高中,也是一種夠有勇氣的抉擇
了。沒錯,天豪國輝的生活方式亦有其迷人之處,很直接很粗俗,但小修只能當成是
電影或文學裡的美化,僅只於心嚮往之不可近焉,或性幻想時當素材薪火。
想當小布林喬亞的小修只願在已現代化的小布林喬亞的世界裡冒險,例如當個男同性
戀,不太主流但平穩。總比當流氓混混的性玩物與小跟班好吧?跟著吃檳榔吸毒灌酒
賭博嫖妓打架飆車,小修無能為力如此過生活。
罪惡感呢?確實,小修有阿志,但兩人的關係很特殊,無法以正常道里計。所以彼此
各玩各不失相處之道,差別在小修知道阿志有女友且也搞過小修的女同學,但阿志不
知道小修清純面具下也可能會與別人搞。
小修對阿志還是在乎的,但兩人的特殊關係,讓兩人很難像異性戀情侶那樣自有一套
不言自明的不成文道德規則。何況兩個辣妹要讓阿志幹,阿志會不要嗎?兩個猛男要
幹小修,小修又何以要拒絕?食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