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啊。”我心想。
“恩挺時髦的眼鏡嘛。竟然只有一隻眼睛能帶。為了能與GOD檢察官對抗,我也去買一個吧。”法官說。
“哦。那樣的話,我們也不能輸啊!我們也去買一個。”珍珍說。
“總之這個眼鏡的事情,有必要的時候再問吧。”我心想。“被害者翻的是剛剛我們說的《體壇報》嗎?”我又問。
“是的,真是的,提到這個我就生氣。真想對他說,你能不能認真的看會報紙?他搞的我也不能集中精神,我真的很想知道坦戈雷山到底怎麼樣了。”吳蘭抱怨道。
“偷看別人的報紙還這麼囂張”我心想。
“你這是什麼態度,你那蔑視別人的眼神是什麼意思?”吳蘭突然大發雷霆,抓了幾把豆子朝我打了過來。
“疼啊!”我大叫。
“順便說一下,坦戈雷山在昨天的比賽中降級了。”珍珍說。
“證人,你剛才說被害者在聽收音機?”我忙轉移話題。
“哼,他真是個不懂節儉的小子。真想對他說讀報紙還是聽收音機你選一樣!”吳蘭氣憤地說。
“啊?”我叫了一聲。
“而且他還帶著耳機,把聽收音機的樂趣都獨佔了。我豎起耳朵聽,還是什麼都聽不著!”吳蘭抱怨道。
“你就那麼想聽收音機嗎?”我心想。
“你這是什麼態度,你那蔑視別人的眼神是什麼意思?”吳蘭又大發雷霆,再次抓了幾把豆子朝我打了過來。
“疼啊!你看見的是隻看見背影的女招待吧?”我邊擋他扔過來的豆子邊問道。
“你真是囉嗦的男人啊!”吳蘭說道。
“啊?”我問。
“不管是從前面看還是從後面看,我都不會看錯的。”吳蘭又朝我仍了幾把豆子。
“啊!”我邊叫邊閃開。心想:“看來如果我沒有決定性的證據的話,還是少開口的好。”“證人,你剛才說的被害者空閒的手是哪隻手?”我問。
“哎呀哎呀,小哥,你應該認真的聽別人說話。我剛才不是說過了嗎?他用右手在翻報紙。那不是左邊的手會是哪邊的手?”吳蘭氣的再次朝我扔豆子。
“痛啊!”我大叫。
“哼!恐怕,只有你長了三隻手吧。”GOD檢察官嘲諷道。
“吳蘭先生,法官大人最初對你說的話,你還記得嗎?這次的證言,是為了測試你的記憶裡的”我面露微笑說道。
“我知道,這次我不會錯的,絕對不會!如果在錯的話,我就一邊吃豆子一邊唱《兩隻老虎》。”吳蘭肯定地說。
“你什麼意思?陳成堂?”GOD檢察官不解的問。
“被害者用右手翻報紙,用空閒的手喝咖啡。也就是說,拿咖啡的是左手了。”我說。
“哼!這是當然的!”吳蘭說。
“請看這個。”我拿出作為證物的被害者被毒殺時的咖啡杯。
“那是被害者使用過的那隻咖啡杯嗎?”法官問。
“是的,杯子的邊緣留有喝過咖啡的痕跡。”我說。
“確實,殘留著嘴形的痕跡。”法官點點頭說。
“看到這個痕跡的話,就應該非常清楚的明白了。被害者,是用右手喝咖啡的。”我說。
“啊?”吳蘭大吃一驚。
“那麼,吳蘭先生。請開始吧!一邊吃豆子一邊唱《兩隻老虎》。”我說。
全場譁然!
“哎呀哎呀,真是沒有辦法呢。這個證人,還是讓他回公園喂鴿子吧。”法官說。
“請、請等一下!”吳蘭突然大叫:“我不說話,你就得意起來了!茶碗上的痕跡能說明什麼,我絕對不會記錯的!”吳蘭說。
“又、又要說什麼嗎?”法官問。
“那個小子,確實是用左手喝咖啡的。是這樣的,我一點也沒有記錯。錯的是,那個死掉的小子喝那個尖腦袋的小子!”吳蘭說。
“尖腦袋的小子是說我嗎?”我心想。
“不不,大叔,已經夠了。”法官說。
“我不想被你稱呼為大叔!拜託,我不想讓我經歷的68年的人生被完全否定!請相信我說的話吧!”吳蘭說。
“非常可惜,證人”法官說。
“我相信。”GOD檢察官說。
“GOD檢察官!”法官叫道。
“證人你要快點,這杯咖啡已經是第十六杯了,已經再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