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這個!”我拿出那個紙做的律師徽章說。
“這、這是什麼啊?這種騙人用的玩具徽章”法官問。
“現在這麼說,也不知道是誰在12月份讓這個玩具給騙了。”我心想。“金虎,你不僅在事件當日扮演了一次被害者的角色。在一個月前的法庭上你還扮演了我的角色!”我說。
“什麼?怎麼會怎麼會有這種事情?”法官驚訝的問。
“這是事實!”我說。
“可是根本長的一點都不像嘛!”法官眨巴眨巴大眼睛看看我又看看他,看看他又看看我。“不過,這麼一說的話,好像,確實是你呢!”好半天,法官才說。
“”金虎沒有說話。
“你確實就是一個月前進行了拙劣的辯護,熟的很狼狽的律師,陳成堂!”法官說。
“嗚嗷嗷嗷嗷嗷嗷”金虎再次怪叫起來。
全場譁然!
“反對!那麼,老頭,你能夠證明嗎?一個月前的律師,就是這個傢伙!如果能,請站到證人席上發言以證明這件事情!”GOD檢察官忙說。
“哎呀!這、這個嘛”法官為難起來。
“喂喂大叔,就、就簡單點吧。這種事情,毫無根據,毫無根據呀!我說你看走眼了吧?竟然說出這種話來,大叔。”金虎突然裝出一副無害的笑臉來。
“等等,證人,你有沒有自尊啊?”我鄙視的問道。
“反對!這個可不是自尊心的問題!我們大家都站在這個法庭上,說什麼話都要將證據的!”GOD檢察官說。
“哼!”我不服氣的哼了一聲。
“的確是這樣。”法官沉思了一會說。
“啊,法官大人!”我忙說。
“就我個人來說,我深信不疑。當時的律師,就是這個證人!但是我現在是代表著公理,作為法官站在這個法庭上,沒有證據僅憑記憶來斷案是絕對不可以的!”法官說。
“啊?”我驚訝的大叫。
全場譁然!
“既然辯護律師已經沒有證據了那麼對這個證人的審理,就到此結束。本席認定,對這位證人的懷疑,是沒有根據的!”法官宣佈道。
“怎怎麼會?都已經到這裡了!”珍珍憤怒的說。
“扮作高風也好,扮作律師也好怎樣都無法證明他犯了殺人罪!往咖啡裡投毒的證據根本就哪裡也沒有!”GOD檢察官用力一摔杯子說。
全場譁然!
“嘿嘿!”金虎馬上恢復了傲慢的姿態。“真可惜呀,陳成堂!我這隻老虎總算讓你知道我的厲害了。”金虎大聲吼道。
“這次審判讓這傢伙給溜掉了就差那麼一點,就可以讓他自己承認罪行了。”我不甘心的想。
“恩!這樣的話,看來沒必要再衝一杯咖啡了。”GOD檢察官得意的說。
“證據,再有一個,只要再有一個就可以把小珍給救出來了奇蹟呢?”我心想。
“那麼,本席宣佈,對這個證人的審理,到此結束!”法官宣佈道。
全場譁然!
“等等!”突然有人大喊。“請等一下,這次的審判還沒有結束!”法庭的門被撞開了,張警官興沖沖的闖了進來。
“你、你是”法官問。
“警察局刑事科的張喜軍警官。請您等一下,我、我一定要、要讓這個案件繼續審理下去!”張警官激動的說。
“到、到底你帶來了什麼?”法官問。
“我帶來的,當然是決定性的證物!”張警官說。
“什麼?”法官吃驚的問。
全場鴉雀無聲,都盯著這個剛剛闖進法庭的冒失警官
第三十五小節
1月8日下午2點48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一候審室
“我來晚了真是不好意思,檢查結果出來了!”張警官對我們說。
“檢檢查結果?”我只顧考慮案情,都已經忘掉了。
“是這個藥瓶上的指紋呀!”張警官拿出那瓶高風用的耳藥說。
“啊?怎麼樣了?已經知道了藥瓶上指紋的主人了嗎?”珍珍這才想起藥瓶的事來。
“當然了,不然我也不會這麼匆忙的跑過來了。”張警官說。
“那麼?那麼?果然是金虎的指紋吧。”珍珍忙問。
“呵呵呵呵當然!在這個小瓶子上清楚的殘留著金虎的指紋!”張警官說。
“太好了,有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