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的地方?”春美問。
“影象轉變成電波,然後對錄象機發出訊號。”張警官說。
“簡直就像是電視臺。”春美說。
“對!正如你所說的。”張警官說。
“那麼,所謂的送訊器是什麼?”我問。
“是把攝像頭拍攝下的影象傳送出去的機器。啊類似於竊聽器的影片版。”張警官說。
“上邊還連著個好象時鐘的東西”我說。
“這是記時器。上邊設定了攝像頭開始執行的時間。”張警官說。
“時間?”春美問。
“沒錯,按記時器上的設定,從晚上8點開始,運轉1小時。”張警官說。
“晚上8點”我說。心想:“那正是頒獎儀式結束的時間!”
“因為沒有設定日期,每晚攝像頭都在運轉。”張警官說。
“張警官,那個毛絨玩具是什麼時候到這裡的?”春美突然問。
“應該是案發當晚到的”張警官說。
“那難道說?”春美問。
“在這房間裡發生的殺人案全都被拍攝下來了!”張警官突然大喊。
“你你說什麼!”我忙問。
“從毛絨玩具放置的角度來看這個攝像頭,把行兇的全過程都錄下來了。”張警官說。
“這熊熊的眼珠是攝像頭?”春美很沮喪的問。
“偽裝成禮物混了進來”我說。
“絕對錯不了,案發當晚是放在這裡的。是個相當醒目的毛絨玩具。我記得清清楚楚的。”張警官說。
“不過究竟是誰送的呢?”我問。
“這個嘛不知道。但是!案發當晚,有人把這房間裡發生的情況錄製成影片了。這一定錯不了。”張警官說。
“難道就沒辦法查清楚是誰幹的嗎?”春美問。
“不可能查清楚的。因為電波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接收到。”張警官沮喪的說。
“嗚嗚嗚嗚”春美難過的低下頭。
“就一點辦法也沒有嗎?”我心想。
“我知道了!”張警官突然大喊。
“什、什麼?”我被他嚇了一跳。
“把這個針孔攝像頭借我用一下。”張警官說著搶過我手中的攝像頭。
“你、你要幹嗎?”我問。
“去賣電器的地方轉轉,把買這玩意兒的人找出來。”張警官說。
“不不可能啦!已經快9點了吧。”我說。
“包在我身上,就算花上整整一晚上也要找出來。”張警官自信的說。
“好、好吧!不過不要太勉強。”我說。
“哦~~~搜查搜查!熱血沸騰!躍躍欲試!搜查!”張警官興奮的跑了出去。
“走掉了。”春美驚訝張警官的速度為什麼總是那麼快。
“啊啊。”我隨意應付她。
“不過,警察先生真是個好人!為了珍珍姐,簡直豁出命去了”春美說。
“簡直是胡鬧!”一個聲音大聲的說。
“這聲音是”我心想。
“抱歉你們的談話被我聽到了。”御劍突然出現在我面前。
“御、御劍!”我詫異的說。
“珍珍的搜尋小隊編成、配屬已經完成了。雖然並不樂觀,但是也總算向前邁了一步。”御劍說。
“是、是嗎?麻煩你了,御劍。”我忙說。
“不用多禮,在發現她之前都要做最壞的打算。”御劍說。
“”春美憤怒的看著他。
“哦?在這毛絨玩具裡裝了針孔攝像頭?你運氣還真好啊,成堂。”御劍完全沒有理會春美那可以殺人的眼神。
“什麼?”我問。
“小妹妹,你認識這熊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