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到他的實驗室去走一趟”千尋老師說。
“誰?你說誰?”法官問。
“藤國軍!”千尋老師回答。
“被害者藤國軍?”法官吃驚的問。
“半年前她和藤國軍先生正在交往。他是英明大學醫學院的學生。”千尋老師說。
“醫學院”亞內檢察官說。
“實驗室裡,有用於化學實驗的最新的裝置。反過來這不就是唯一的途徑嗎?兇手將特殊毒藥弄到手的途徑!”千尋老師說。
“”劉倩美的冷汗流了出來。
“怎麼樣?劉倩美小姐,你是有辦法把毒藥弄到手的。然後,只要趁被害者不備,往杯子裡下毒能做得到的,只有於他同席的你!”千尋老師說。
“呀啊”劉倩美怪叫一聲。
全場譁然!
“肅靜!肅靜!肅靜!莫莫非!難道說”法官對劉倩美產生了懷疑。
“反對!這、這話根本就毫無半點依據!”亞內檢察官大喊。
“我可以問一句話嗎?大嬸。”劉倩美問。
“什麼話?劉倩美小姐。”千尋老師問。
“摻入咖啡的毒藥有10毫升,要帶著這一定量的液體,要要有容器啊。”劉倩美說。
“的確如此說的沒錯!”法官點點頭。
“我在事件被發現之後,馬上就接受了身體檢查。”劉倩美說。
“的確,我也聽說證人曾經接受了徹底的搜查。”亞內檢察官說。
“可是卻沒有發現任何容器是吧?”劉倩美問。
“的確如此資料上也是這麼寫的。不過”千尋老師心想。“那、那東西隨手就能處理掉!”千尋老師說。
“這是不可能的哦,大嬸!如果您一定要說我把裝毒藥的容器給處理了的話那就請你給我看看你這麼說的證據吧!”劉倩美說。
“證、證據”千尋老師緊張的思考著。
“只要不能用證據來證明,剛才的言論就是無效的!”法官說。
“現在,只有提出證物才能被人相信了!”孟繁星先生說。
“事件發生之後,裝毒藥的容器不見了。她自己也接受了身體檢查,法院也搜查過了”千尋老師緊張的思考著各種可能性。
“你要說劉倩美小姐就是兇手的話裝毒容器到哪兒去了?請說說你的看法吧!”法官說。
“你當時,一定要火速把容器處理掉。所以你就把它交給了與事件無關的人!不會被要求進行身體檢查的某個人!”千尋老師突然想到了什麼,底氣十足的說。
“究、究竟交給了誰?”法官好奇的問。
“當然就是陳成堂了!”千尋老師說。
“等等!你說被告是證人的共犯?”亞內檢察官問。
“不是的。容器是對。就是她送給他的禮物!”千尋老師指著我脖子上掛著的項鍊說。
“啊這、這個”劉倩美臉色都變了。
“恩的確是件很漂亮的掛飾!這是玻璃小瓶?真是可愛!啊?這個怎麼了?辯方律師。”法官看了看我脖子上掛著的項鍊不解的問。
“證人與陳成堂命中註定的相遇是在半年前的8月27日。就是事件發生的當日。當時她把這個當禮物送給了他。為了隱藏決定性的證據!”千尋老師說。
“你你說什麼?莫非,這瓶中裝著毒藥?”法官大吃一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