嗎?”我問。
“當然了,只不過由於這一次秘寶展的負責人事先沒把預告信交給警察所以這次的預告信,我也是在案發之後才見到的。”張警官說。
“華無絮小姐應該是被艾星延偵探阻止,才沒把預告信交給警察的吧。”珍珍小聲說。
“那個預告信是真的嗎?”法官問。
“所有的預告信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徵,這些特徵一般是不向大眾公開的”張警官說。
“所以你才知道那不是偽造的預告信啊”法官說。
“怪盜的特徵”我心想。“第五次作案也就是說你五次都沒有抓到人是吧?”我問。
“反對!我前四次每次都差點就抓到他了。而且!這回也不一樣,我事先並不知道有預告信。”張警官說。
“還死撐”我心想。
“我想跟在座的各位提個醒。誰以後要是再接到怪盜的預告信,千萬不要交給那些垃圾偵探。要第一時間交給我們警察,打電話報警才對。”張警官激動的說。
“看來他把那個艾星延偵探看成是眼中釘了。”珍珍說。
“你能舉例說說你剛剛說的藝術品,具體是什麼嗎?”我問。
“最初被盯上的是那個有名的《愛瑪諾之淚》。”張警官說。
“什麼?愛馬路的眼淚?”法官問。
“不、不不。那是顆藍寶石的名字。那傢伙的目標,是那顆藍寶石。緊接著他的目標是《博格拉皇冠》。呃,就是以前西方國家的國王戴在頭上的東西。之後是《惡魔的左手》、《麥地那婦人像》。最後那幅《麥地那婦人像》、是艾星延偵探找到後送回了美術館。”張警官說。
“然後第五回作案目標就是《貢子之罐》是吧?”我問。
“可是這些藝術品都價格不菲,怪盜要轉手賣掉也是比較困難的吧?”法官問。
“大概、怪盜對黑市渠道瞭如指掌吧。”張警官說。
“田優先生怎麼看也不像跟黑市的人打過交道吧”珍珍說。
“與其說是‘黑市’不如說是受‘保護傘’保護下的市場”我心想。“綜上所述?能說詳細點嗎?”我問。
“啊。我也正想問呢。”法官說。
“嗚你們怎麼不認真聽人說話啊。首先是預告信。這預告信肯定是真的。另外,這也是他在告訴我們,他已經掌握了警備系統的運作。還有就是他只瞄準高價的藝術品。這些就是他犯罪的特徵。”張警官說。
“你的意思是,這次的案件完全符合這些特徵?”法官問。
“沒錯!所以,這次案件無疑是怪盜——司馬科的傑作。”張警官說。
“成堂!看來罐子真是怪盜偷的!”珍珍說。
“別急、現在還沒有決定性的證據證明田優是真正的怪盜呢。”我說。
“是嗎?”珍珍問。
“恩。而且在他家附近也沒找出那個罐子啊。”我說。
“可那罐子確實是怪盜偷的啊”珍珍說。
“看來首先要證明怪盜沒偷罐子才行!”我心想。“請等一下,張警官!”我說。
“你一開口我就知道不是等‘一下’就能完事的了。”張警官說。
“你說怪盜的目標,都是一些具有極高價值的物品。是吧?”我問。
“是的。”張警官說。
“可是這一次,是例外。貢子之罐,並不能稱得上是秘寶。”我說。
“什、什麼?”張警官問。
“成堂!你、你、你想跟我過不去是不是?”珍珍氣憤的問。
“不不不我只是說金錢上嘛。那玩意,估計也沒人買不是嗎?”我說。
“GOD檢察官,你覺得怎麼樣?那個罐子的價值”法官問。
“我找藝術品鑑定專家諮詢過,那個罐子一點價值也沒有。我也覺得很意外。”GOD檢察官說。
“所以!怪盜——司馬科把貢子之罐作為目標,這實在很不自然!”我說。
“嗚!”張警官低叫一聲。
全場譁然!
“恩,看來被告方是打算證明這次貢子之罐被盜一案不是怪盜——司馬科所為!”法官說。
“沒錯!”我說。“只要指出矛盾之處,自然能證明那一點”我心想。
“確實我們首先應該弄清那一點。本次案件,到底是不是怪盜——司馬科所為?你怎麼看?GOD檢察官!”法官問。
“這杯咖啡GOD混合咖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