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姓名和職業!”宋冥檢察官問。
“在!我叫張喜軍。是警察局的刑事警察!”張警官說:“哇!”他被宋冥檢察官抽了一鞭子。
“那些事情,無關緊要!快點說明案情。”宋冥檢察官說。
“明、明白了。那麼,請看一下現場的俯檢視。亡者房間沒有窗戶,門也反鎖上了。案件發生的時候,屋裡就只有被害者和被告。”張警官說。
“兩人,在那裡幹什麼?”法官問。
“那個,好象是在做靈媒。”張警官回答。
“靈、靈媒?”法官吃了一驚。
“法官,別那麼一臉不知所云的表情好不好。”我心想。
“恩。總之,靈媒開始數分鐘後,從房間裡傳出槍聲。有人撞開房門,幾名證人進入了房間。”張警官說。
“被害者已經遇害身亡了,是嗎?真是再明白不過的案件了。那麼,被害者是怎樣被殺害的呢?”法官說。
“那個稍微有一點點奇怪的。”張警官說。
“請你立刻證言。”宋冥檢察官大聲催促他。
“直接的死因是太陽穴被手槍子彈擊中。子彈是從很近的距離射出的。不過,被害者在中彈之前胸口已經給人捅了幾下了。傷勢很嚴重,但並沒有當場死亡。犯人為了置被害人於死地,所以開了槍。”張警官說。
“恩在中彈之前,已經被刺傷了嗎?”法官問。
“這是被害者的驗屍報告。”張警官提交了驗屍報告給法庭。
“受理。那麼律師,請詢問!”法官說。
“證人,兇器手槍,到底是誰的?”我問。
“是被害人吳醫生的。”張警官說。
“被害人?他為什麼會?”我問。
“反對!為什麼會帶著手槍,那無關緊要。重要的是,那支手槍上,付著的指紋。請看一下這邊,就是這個。”宋冥檢察官說著提交了兇器手槍。
“指紋難道說?”法官問。
“手槍的扳機上不但有被害者的指紋,還有韓珍珍的指紋。”張警官說。
“恩兇器手槍上,有被告的指紋。”法官點點頭。
“糟了是陷阱!”我馬上反應過來這是宋冥檢察官佈設的陷阱,可是已經晚了,已經給法官帶來對珍珍不利的印象了。“證人,你剛才提到的很近的距離,大約多近?”我問。
“30~50CM左右。”張警官說。
“你是怎麼知道的?”我問。
“呼,哎呀哎呀!陳成堂。我已經受夠了這種愚昧國家的愚昧”宋冥檢察官說。
“什、什麼啊!”我問。
“灼傷焦痕。”宋冥檢察官說。
“灼傷焦痕?”我問。
“從很近的距離被子彈擊中,彈痕的周圍,會留下灼傷焦痕。”宋冥檢察官說。
“是因為子彈會因為火藥的爆炸而變熱。被害者的太陽穴,有清晰的灼傷焦痕。”張警官說。
“啊我還是頭一次聽說”我點點頭。“那麼刺傷被害者的兇器是什麼?”我問。
“就是這把水果刀!”張警官說。
“恩,那刀是誰的呢?”法官問。
“看起來,好象是韓宅的。淡然,也沾有韓珍珍的指紋。”張警官說。
“恩也有指紋!”法官點點頭。
“不利呀!”我滿頭大汗的想。
“哼哼,怎麼了?陳成堂?”宋冥檢察官冷笑著問我。
“是在被手槍擊中之前被刺傷的沒錯吧!”我問。
“沒錯,只要調查一下傷口,馬上就一清二楚了。”張警官說。
“哎,一個白痴興致勃勃的聽著另一個白痴的白痴見解。動動腦子,太陽穴被射中馬上就死了。刀子和手槍哪一個在前,想都不用想。所以說,動動腦子吧,陳成堂!”宋冥檢察官說。
“這小丫頭嘴真厲害,說不過她!”我心裡想。
“好了,殺人的手法現在已經很清楚了。”法官說。
“這2件兇器做為證物提交!”張警官說。
“好的,受理!”法官點點頭。
“推測死亡時刻是在6月19日的下午3點15分。和證人們聽到兩聲槍響的時間完全一致。”宋冥檢察官說。
“另外,2件兇器上都有被告人的指紋。恩果然很完美啊。”法官稱讚道。
“當然!”宋冥檢察官得意的說。
“不妙啊,案件很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