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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那麼張警官,還是老規矩,把那個東西給我們吧!”我覺得珍珍說的有道理。

“那個東西?”張警官沒理解我要什麼。

“就是驗屍報告,這次請給我們最新的那份!”

“哦知道了。上次的事給你們添麻煩了。”提到這個張警官還是有點介意。他從身後拿出一份驗屍報告給我。

“謝謝了,張警官!”我隨口說了句。站在那看了看大概的內容:死亡時間是15日的下午2點30分左右。死因是胸部被長槍狀兇器刺穿。

“不,不客氣!”

“請問你們警察為什麼將荷星先生作為嫌犯逮捕?”

“道理很簡單,殺人事件是在前面的第一攝影棚發生的。被害人進入第一攝影棚的時間是下午一點。那個時候除了被害人,攝影棚裡沒有其他人。然後,被害人的死亡時間,驗屍報告顯示是下午2點30分左右。在那段時間內,去攝影棚的只有一個人,就是荷星。那段時間,除了他沒有人去過攝影棚。你不相信的話,可以問那個大嬸兒警衛員。”張警官說。

“成堂,如果他說的都是真的的話,不管是誰聽到,都會認定兇手只能是荷星先生”珍珍悄悄對我說。

“不要說這麼可怕的事情!”我忙打斷珍珍的話。

“那個大嬸兒警衛員她這個人”我問張警官。

“哦,為人很親切,是個好人!”張警官似乎對她評價很高。

“她哪裡親切啦?”珍珍問。

“我給她看了我的警官證後,她就拿出岔和羊羹來招待我們。很美味!”張警官一副回味的樣子。

“那個大嬸兒,果然是個勢利眼!”珍珍嘀咕了一句。

“而且她連證物都給我們準備好了。”

“啊?”珍珍的嘴張的能吞下一個饅頭。

“那到底是什麼樣的證物?”我忙問。

“啊?這個是照片,一張照片。是那個演大將軍的傢伙往現場走去的照片。”

“那照片是誰拍的呀?”珍珍問。

“你們看到那個照相機了嗎?”張警官指著一棵樹問我們。

“恩!”我點點頭。

“這個照相機會自動給經過這裡去攝影棚的人拍照。只要看看資料,誰去了攝影棚就一目瞭然了。”張警官解釋道。

我仔細看了看,照相機上印著編號‘ST1…307’。可是為什麼張警官有了證物臉色反而這麼陰暗,一點也不高興呢?

“成堂,這下完啦!”珍珍大叫。

“怎麼啦?怎麼有些無精打采的?”張警官面帶笑容問珍珍,好象他已經勝利在握了。

“問這個問題時,拜託你不要嬉皮笑臉的。”我嚴肅的說。

“是!對不起”

“那個,我們想找職員們瞭解一下情況”珍珍說。

“啊,不要緊。現在你們要去哪裡儘管去好了。可是無論你們怎麼幹都是白費工夫!哈哈哈哈哈”張警官又大笑起來。

沒想到人類可以如此暢快的歡笑!

“成堂!既然已經得到張警官的許可,那我們就到各處去看看吧!先去案發現場吧!”

“恩,我點點頭。那麼張警官我們先告辭了。”

珍珍拉著我到了第一攝影棚前,可是門鎖著,而且是磁卡鎖。看來需要鑰匙卡才能開啟。

“怎麼辦?”珍珍問我。

“先回收發室看看能不能向大嬸借鑰匙吧。”我對珍珍說。

回到門口的時候,大嬸正坐在收發室喝茶吃羊羹。看到我們又回來了,她飛快的跑出來站到我們面前。而我和珍珍由於得到了警察的許可,這會理直氣壯多了。

“啊?你們怎麼又回來了?怎麼樣?現在知道那孩子是兇手了吧?”大嬸問我們。

“大嬸,我們剛剛從張警官那聽說,你為什麼不把照片的事情告訴我們?”我氣憤的問她。

“哦,這個啊,大嬸兒我覺得告訴刑警先生更刺激,更有趣。大嬸兒我可是個講究情趣的人。你們也看見那個照相機了吧,照片就是那個照相機拍的。每天檢查這些照片也是大嬸兒我的工作。”

“那大嬸為什麼你那麼肯定的認為荷星就是兇手呢?只是因為照片?”我接著問。

“是,這個攝影所,不管去哪兒,都一定會從這個收發室前面經過。小戴去攝影棚時,還不到下午一點,兇殺發生時間,是下午兩點半。在這段時間內,大嬸兒我在這兒只看見荷星一人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