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你竊聽的是殺人事件的被害人,所以你有重大嫌疑!”
“雖然律師你的口吻嚴厲了點,但我能理解你的心情。怎麼樣?證人,你能證明自己與殺人事件無關嗎?”法官問。
“我當然能證明!”陳松梅回答。
“怎麼會這樣?”我很驚訝她竟然能證明自己與殺人事件無關。
“聽著,事發時間大概是夜裡9點左右。松梅我那時候正在接受服務生送來的‘room service’呢。”
“room service?”
“恩,松梅我要了ice coffee。懂嗎?ice coffee。不快點喝冰就會融化,變成普通咖啡啦!”
“ice coffee?”
“律師先生,你不相信的話,可以問服務生呀!”
“就是說事發時她不在現場。”御劍又向大家行了個紳士之禮。
“也就是說?”法官問
“也就是說證人確實幹了不該乾的事看來證人是對被害人進行了電話竊聽。但是!這和本次殺人事件毫無關係,完全是另外一樁案子。但她目擊了被告韓珍珍殺人,這是事實!”
混蛋,這樣的話會被她溜掉的。不設法把陳松梅與殺人事件聯絡起來,就沒有獲勝的希望了
“律師,你怎麼看?”法官問我。
“法官大人,請讓我詢問送客房服務的服務生!”看來只有繼續詢問下去才有希望。
“反對!”御劍又提出了反對。“我反對律師的詢問!”
“你,你有什麼理由反對?”我問御劍。
“竊聽與殺人無關,這是我的看法。不過,假如你接受一個條件的話,我也可以同意你詢問服務生。”御劍壞笑著,他一定有什麼陰謀。
“條件?”我反問。
“如果詢問服務生後,你依然不能推翻陳松梅小姐的不在場證明,那就是說陳小姐不是兇手。同時你就得當場承認韓珍珍有罪。這就是條件!”
如果真的在服務生的證詞裡找不到什麼破綻,那珍珍就會當場被判有罪。可是不詢問的話又沒有別的出路。不管了,先問了再說吧。打定主意以後,我大聲說:“好吧!我接受你的條件。”
“哼,傻瓜,上了圈套!”御劍輕聲說,可還是被我聽見了。
“那個,我看還是”我還沒有說完,就被法官打斷了。
“好!請傳喚旅館的服務生入庭!”法官高聲命令。
過了好一會,服務生才走進來站在證人席上,正是我去取竊聽器時遇見的那個。他的手裡還託著一個餐盤,看來是臨時被叫來的。現在想不進行詢問也不行了。
“服務生,請你就為陳小姐提供的room service作證吧。”法官命令道。
“是的,法官大人。我在板東飯店擔任服務生長。大概是夜裡八點剛過吧,陳小姐打來電話。要我們9點準時送冰咖啡過去。所以我9點準時將冰咖啡送了過去。我確實將冰咖啡親手交給了那個女士。”
“那麼,律師,請詢問吧。”法官說。
“是,法官大人。”我回答,可心裡想,這段證詞裡有矛盾或者破綻麼?好象沒有聽出來,不過不管怎麼樣?先問問吧。如果真的問不出什麼,那珍珍就完了。“證人,你在旅館都幹什麼工作?”
“什麼都幹,在服務檯辦理客人的登記手續,管理、打掃房間、床鋪,還有送客房服務。給陳小姐辦入住手續的也是我。”
“那麼證人,你為什麼確定是9點準時送的客房服務?”
“因為陳小姐反覆強調過。‘服務生,拜託你啦,我想在9點鐘喝。’就是這樣。所以,我是在電臺報時的同時敲門的。”
“那麼,你確實是交給陳小姐本人了麼?”
“當然是了。”
“你為什麼這麼肯定是她本人?”
“那個、我送房間服務進她房間時受、受到了她的親吻。在我臉頰這裡。”服務生臉都紅了。
“為什麼她會那樣做?”
“可能是她對我有點意思吧,我已經不能忘記她了”服務生的臉紅紅的。
我知道陳松梅這麼做肯定不是對服務生有意思,而是為了給他留下印象,好讓他做她的不在場證人。沒有什麼好問的了,難道就這樣結束了麼?
“呵呵呵,你也終於明白了?這個服務生沒有理由說謊的。好了,我們是不是應該結束這無聊的詢問了?”御劍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