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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當然看到了。你那個毛毛刺的刺蝟頭不管是誰都會記得清清楚楚的。”

“證人,請不要攻擊律師。”法官警告。

“是我不好啦!法官大人您不要生我的氣啦!”陳松梅在撒嬌。

“總之,請繼續吧!”法官說。

“是的,法官大人,那我繼續詢問了。陳小姐,你剛才說兇器是個座鐘,你知道嘛?這很荒唐。”

“怎、怎麼?”陳松梅不解的問我。

“你說這個‘思考者’是個座鐘對吧!但是光看外表的話是不可能知道它是鐘的。”

“”陳松梅沒說話。

“最近,有一個場面與現在差不多,有個人也說它是鍾。那個人是殺人犯!”

聽到我這麼說之後,全場譁然!

“肅靜!肅靜!”法官忙敲錘維持法庭秩序。

“陳小姐,你究竟為什麼會知道它是個鐘的?”

“這個”陳松梅還是不能說出原因。

“反對!證人目擊了犯罪。只有這一點才是最重要的!律師死盯著細節不放,企圖轉移我們的視線!”御劍又開始搗亂了。

“是嗎?那麼律師的問題無效,證人不必”法官剛說了半句。

“抗議!”我忙打斷法官的話,如果失去這次機會,也許就沒有機會翻案了。“法官大人!這種做法,是我的武器!憑藉它我找出過真正的兇手(雖然只有一次)!”我慷慨陳詞。

“”經過短暫的沉默,法官終於說話了:“律師的抗議有效,證人請回答這個問題。”

我長長出了一口氣,如果我的問題被法官駁回的話,我就徹底輸了。“證人,請回答我的問題!”

“因、因為,松梅我聽到了對了!松梅我聽到那個鐘響過的!”

“這麼說你去過韓千尋律師事物所!”

“別別別說傻話。我當然沒去過!是、是從旅店的房間裡聽到那鐘響的!”

“案發現場韓千尋律師事物所離板東飯店很近,聽得見也沒什麼奇怪的!”御劍忙替陳松梅解釋。

“怎麼樣,律師?你同意證人的話麼?”法官問我。

“不,不同意!那個鍾是不可能響的。因為現在那個鍾裡面根本沒有機芯!”

全場譁然!法官也驚訝的問我:“你、你是怎麼知道的?”

“法官大人,請先找人檢查一下那個鍾!”

過了一會,有人把檢查報告送給法官,法官看後驚訝的說:“律師說的對,這個鍾裡面根本沒有機芯!是空的!”接著全場又是一片譁然!“律師先生,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法官大人,如您所見。這個鍾裡沒有機芯,所以它不可能響的。因此,這個證人是個大騙子!”

“呵呵呵!”對面傳來御劍的笑聲。“謝謝你的精彩演出律師先生。看來有件事你忘了。那個鍾確實是空的,不可能響。但是那個鐘的機芯是什麼時候被拆的?如果是在證人聽到鐘響後才被拆的,這樣不就沒問題了”

“確實,這種可能性是有的。說不定是在陳小姐聽到鐘響以後機芯才被拆掉的”法官也同意御劍的說法。

“完全正確,法官大人!我就是這個意思”御劍說。

“你怎麼看,律師?你能證明那個機芯是什麼時候被拆掉的?”法官問我。

“哈!這怎麼可能證明?”

“呵呵!”終於輪到我笑了“當然能證明了!”

“什、什麼?”御劍顯然不相信。

“御劍檢察官,我記住了。‘在法庭上證據才是一切’,是你說過的吧。那就給你看看你最喜歡的‘證物’。”說著我從口袋你拿出了珍珍的手機。

“呵,這是個樣子很可愛的手機嘛。”法官說。

“哇!律師好象個女孩子呀!”陳松梅也在那開我的玩笑。

“不、不、不。這可不是我的!這是被告人的手機!而且手機裡面有她在事發當日與被害人的通話錄音!”

全場譁然!“肅靜!肅靜!”法官敲錘維持秩序。

“被,被告人的手機!我怎麼不知道!”御劍顯然大吃一驚!

“大概是張警官忽略了。”我笑著說。

“下下個月的獎金一定有他的好戲看”御劍氣得不行,看來張警官又要遭殃了。

“不管怎樣,請聽聽看吧。”我對大家說。

~P~

“呵呵呵。對不起啦!啊,對了,現在這個鍾已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