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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是啊,不過在職員區有個排水口,它的鐵絲網蓋被拆下來了。那個排水口通往攝影所外。那人是從那兒鑽進來的。”

“那種地方可以鑽進來麼?”我問。

“不是說過嗎?對方是‘狂熱的影迷’。而且,是個孩子。”大嬸回答。

“孩子?那麼大嬸兒消去的照片上面的人是?”

“是個男孩子,大概讀小學2、3年級吧。”大嬸回答。

“那麼再確認一遍,那天往攝影棚去的人有2個。其中一個是拖著腿走路的大將軍,另外一個是小學2、3年級的男孩子。”法官說。

“對啊!這是常有的事。再怎麼追都抓不住的。”大嬸抱怨道。

“小學2、3年級的少年”御劍在旁邊輕聲重複了一遍,然後大聲說:“那麼他一定不可能揮舞動兇器大將軍之槍的。”

“是辦不到,那東西可有相當的分量呢。”法官也同意御劍的說法。

“對吧?這跟案子沒有關係吧!所以大嬸兒我把那張照片的資料給消去了。”大嬸說。

“現在,法庭休息5分鐘,辯護方和檢控方都要討論一下。剛才新確認的事實!”法官敲了敲木錘。起身離開了。

第十一小節

10月18日上午11點08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3候審室

5分鐘的休息時間,使我也有機會再問一下我的當事人。看來這個案子還有很多疑點,總之我要先要這個案子的判決拖延下來。

“荷星先生,你真的是在後臺小屋裡?沒有去過攝影棚?”我問。

“啊,沒有去過,那個,一直在睡覺。”荷星很誠懇的說。

“那麼照片上所拍的大將軍究竟是誰呢?”珍珍自言自語的問。

“我也不知道啊大將軍的道具服裝就放在後臺小屋的角落裡。如果誰想拿走的話應該很容易就能辦到。”荷星說。

“啊?怎麼這樣?”珍珍帶著責怪的口氣問。

“因為我想不到會有人要偷道具服裝呀。那個,我現在的情況怎麼樣?”荷星很擔心的問。

“我看是相當不妙。”我直接了當的回答他。

“啊?”

“現在的嫌疑犯只有你一個人”我接著說。

“那要怎麼辦才好呢?成堂?”珍珍在一旁先著起急來。

“我看,還是先設法贏得時間再說。除了荷星先生,誰還可能有犯罪時機,就強行指控誰。”我說出自己的打算。

“是這樣啊,無論如何,都要設法讓判決延期到明天是吧。”珍珍終於理解了我的意圖。

“對,不過要是指控錯了估計就要當場出局了。”我先把後果和他們說了。免得我失敗了落埋怨。

“怎麼聽起來好象很痛苦似的?”荷星問我。

“不,實際上確確實實非常痛苦!”我說。

“成堂!時間到了。”珍珍在一旁提醒我。

“好,那我們回去吧。哎!”我重重嘆了一口氣。

“請、請你不要這樣唉聲嘆氣的,這樣我心裡沒底。”荷星對我說。

我沒說什麼,只是給了他一個強擠出來的微笑。我們重新回到了法庭內。法官已經坐下了,見我們回來。他重重的敲了一下木錘,高聲說道:“奇 …書∧ 網現在繼續審理!那麼,御劍檢察官,請先說說你的意見!”

“檢控方的意見很簡單,現在狀況並沒有發生任何改變,去攝影棚的第2個人只是個10歲左右的少年,雖然這張照片確實不能作為決定性的證據。但是除了荷星,並沒有其他可疑人物。所以請您判決荷星有罪!”御劍大聲說。

“恩那麼辯護方,也說說你的意見吧”法官問我。

“辯護方的意見與檢控方意見相反,除了被告,還有其他人有犯罪的時機!”我提出了我的看法,確切的說是我的一套說詞,一套可以讓判決延後的說詞。

“這很有趣,請快點說來聽聽。但是,如果冤枉無辜的人是兇手的話,你就得受到相應的處罰,這你得記住。那麼,請你說說,除了被告人荷星先生,誰還有可能實施犯罪?”法官問我。

“當然是門衛大嬸兒!”我指著證人席高聲喊道。

“什麼?”幾乎所有人同時說了同樣的一句話。

“照片上的大將軍,在拖著腿走路。也就是說,這個人知道在上午的動作商定中,荷星先生受了傷!除了被害人和荷星先生,知道他受傷的還有一個人,就是大嬸兒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