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誰呀!”法官問。
“俺,請聽俺說!俺,案發的當夜,就在那個公園!雖然,到昨天為止,還糊理糊塗的但今天,俺終於想起來了!”劉羽說。
“想起什麼了?”法官問。
“槍聲呀!俺也聽到了!”劉羽說。
全場譁然!
“肅肅靜!”法官忙敲錘子維持秩序。
“反對,這是無故的騷亂!判決已經下達,吾要求閉庭!”宋默檢察官說。
“請稍等,宋默檢察官!你也聽到了槍聲嗎?”法官問劉羽。
“沒錯!聽到了,就在那晚!俺,剛才在旁聽席上聽了證言。感覺和俺的記憶有部分差異!因此,御劍被判有罪什麼的,俺,無法接受呀!俺要做證言呀!聽我說吧!”劉羽懇求法官。
全場譁然!
“肅靜!肅靜!這類事態還是第一次遇到!如何是好啊?”法官猶豫了。
“法官!判決已下達!審理已完結!”宋默檢察官說。
“成堂!劉羽先生的出現,是最後的機會了啊!”珍珍對我說。
“確實如此,不過,正因為那傢伙是劉羽才讓人擔心!事態,搞不好會更加惡化!”我想。
“御劍檢察官,已經受到了有罪的判決,不可能會有比現在更糟的情況了!”珍珍提醒我。
“是知道了!”我點點頭:“法官大人!既然有了目擊證人,我們就應該聽聽他的話!”我大聲對法官說。
“沒有必要!重新判決,絕不可能!”宋默檢察官說。
“恩我來說說我的想法!審判,無論在何種場合,錯誤的判決是不可為的。為此,所有目擊證人的話,全部都有必要聽!”法官說。
“你說什麼?”宋默檢察官顯然吃了一驚。
“先前的有罪判決,予以撤回!”法官說。
全場譁然!
“宋默檢察官!我命令,允許這個證人做證言!就是現在!”法官說。
“你說什麼?”宋默檢察官又問了一句。
“現在,我認為需要5分鐘的休息時間!在這之後,再聽證人的發言!那麼稍做休息吧!”法官說。
第三十小節
12月27日上午10點28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2休息室
“啊!真懸呀!抱歉,御劍,讓你受驚了!”我說。
“哼!這種小場面,根本不算什麼!”御劍說。這傢伙,明明嚇了一身冷汗,還敢這麼說!
“還有,劉羽那小子真不知道他準備怎麼說?”我問。
“劉羽先生,那個晚上曾在公園嗎?”珍珍說。
“的確如此是去找飛到湖中的大將軍人偶吧!”我說。
“啊這麼說,那晚大將軍的人偶找到了呢!”珍珍說。
“好象是吧!”我說:“喂,御劍!”我看御劍在那發呆,叫了他一聲。
“恩?什麼?成堂?”御劍問我。
“什麼什麼呀!怎麼啦?在那裡發呆?”我問。
“啊,不沒什麼。”御劍說。
“那。那。御劍檢察官?先前曾聽說過”珍珍問。
“聽說過什麼?”御劍問。
“為什麼兇器上會留下你的指紋?”珍珍問。
“啊,對方掉進湖中的時候,我嚇壞了。發生了什麼事,當時我自己也不清楚。那時,眼前有把槍掉在船上。然後,沒多加思索就揀起來了。也沒什麼特別的理由。”御劍說。
“原來如此呢!”珍珍點點頭。
“成堂,這,說不定是個機會。”御劍對我說。
“機會?”我問。
“宋默檢察官迄今為止,只有完全審判的經驗。”御劍說。
“完全審判?”我問。
“完全受之掌控的證人,完全齊備的證物,他決不失敗的秘密,就在於此。可是,這一次,這種完全第一次破滅了。宋默檢察官他,讓這種從未交談過的證人上臺作證言。況且這個證人是那個劉羽!”御劍說。
“這麼說”我問。
“很有可能是漏洞百出的證言。”御劍說。
“太好了,成堂!這樣,就不會是百分百的失敗了!”珍珍說。
“羅嗦!”我輕聲訓斥了珍珍一句。接下來全部都要看劉羽了。
第三十一小節
12月27日上午10點35分地方法院第3法庭
“那麼,審理繼續進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