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這時,我方才停下手來,上前一把將那死狗拎起來,在他身上一陣摸索,把手槍的備用彈夾都找了出來,放進了自己的衣兜。
做完這些之後,我將黑影拖回那女屍所在的地方,找來手電筒開啟照亮一看,方才發現那黑影是一個尖嘴猴腮,麵皮發青的中年怪人,那怪人一看就是修習陰功的,身上的皮肉發著魚白色,皮下青色的血管看得一清二楚,簡直就像一個沒足月的早產兒一般,噁心而驚悚。
他腰上有個小包裹,掏出來看了一下,發現果然是放著方才穿著的那套白色的衣服,這混蛋果然就是透過變換衣服的顏色來達到瞬間消失的效果的,可憐我這個笨蛋,還以為他有什麼神功,這勾日的,壓根就是個江湖術士,謀財害命很有一手,可是論真功夫,那是屁都算不上,他最厲害的地方,或許就是控御屍體,還有他所養的那條寵物——人角歡。
說起人角歡,我這才驚醒過來,我此行前來的主要目的就是抓住人角歡,可不能讓著鬼東西跑走了,否則遺禍不淺。
我抬起手電筒一照,發現那個人角歡可能是被我電得太厲害了,再加上心窩上又被我插了一把匕首,估摸著它是快要死了,所以到現在為止還躺在地上抽抽著,根本就沒能跑掉。
見到這個狀況,我滿心興奮,一下飛跳過去,一把抓住匕首把子,用力一拉,那人角歡的胸口被我生生割出了一道半尺長的血口,黑色的血立刻湧了出來。我又加了幾刀,直接把它開膛破肚,把它的內臟都掏了出來,然後從裡面找到心臟,一刀割了下來。
那心臟只有雞蛋大,紫黑紫黑的,割下來之後,捧在手心還一收一縮地跳動著。
我長大嘴巴,直接一口把那心臟吞了下去,惡臭的氣味,很反胃,不過也沒有辦法,為了增強自己的能力,只能忍了。
吞下心臟之後,感覺胃裡一陣咕咕叫,似乎能力也沒咋增強,不過我不去管這些,這個人角歡實在太可恨了,這麼多年,不知道禍害了多少無辜的生命,就這樣讓它死了,有些便宜它了,雖然現在看來,這個事情的始作俑者,可能並不是它,可是它畢竟是主要的幫兇,死有餘辜!
剝皮抽筋!
我用匕首一點點把人角歡的青毛皮剝了下來,晾到一邊,接著又把它兩腿的筋抽了出來。我之所以這麼做,可不是隨意鬧著玩的,我這麼做的原因,主要是為了讓這東西再沒有死灰復燃的可能。人角歡這鬼東西極其邪乎,就算被殺死了,但是隻要屍體還在,得到一點血氣,就能再度復活。而且,人角歡的皮和筋,那都是極為罕見和珍貴的藥材,那藥效可是非常強大的,我留著這些東西,以後說不定能派上用場。
將皮毛和筋都收起來之後,我這才點了一堆火,把那人角歡的屍體給焚燒了,一直燒到屍體全部變成了灰燼,這才放下心來。
這麼一通忙活,一整夜都快要過去了,天色微微泛光,回頭去看地上躺著那控魂師,發現這勾日的已經醒了,正躺在那裡哼哼著,嘴角掛著血絲,顯然被我打成內傷了。
他發現我把人角歡燒成灰燼了,眼睛之中現出怨毒的神情,但是我卻感到一陣爽快,甚至上前在他臉上踩了一腳洩憤。
人角歡處理完畢,現在輪到他了,他被人角歡更可惡,雖然長著人的身軀,但是比惡鬼還惡,我不但要殺死他,還要讓他受盡折磨。
踩了那控魂師一腳之後,我轉身看向地上躺著的女屍。
那女屍此時仰面向上躺著,她上身的白色襯衫已經破爛不堪,胸口還被子彈打出了一個大洞,雖然沒有流血,可是那皮肉外翻的模樣讓人不忍心去看。
這個女屍透著謎一樣的味道,我不知道她來自何方,更不知道她為什麼會幫我擋下那一槍,但是,我的直覺告訴我,這個女屍絕對不簡單。
當然,想要知道女屍的身份,最直接的辦法就是詢問那個控魂師,可是我們現在只能使用英文互相交流,溝通起來比較費勁,於是我琢磨著先把那女屍妥善埋了,然後再把那控魂師帶回去慢慢審問,指不準還能從他嘴裡問出一些關於山本青岡的資訊。
心裡想到這些,我從揹包裡掏出繩子先把那控魂師五花大綁了,又把他包裹裡的衣服撕扯一番,把他的嘴巴塞上了,然後則是將那女屍橫抱起來,一路來到了昨晚準備葬她的那處小山坡上。
由於沒有什麼趁手的挖坑工具,我用匕首把一截木棍削成鍬的形狀,找到一處比較鬆軟的地方,費了老大的力氣,將就挖出一個一米來深的坑,接著則是把女屍放了進去,一邊填土,一邊嘀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