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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部分

運,唯一的去處就是在鐵絲網內服勞役,人類從這個對喪屍來說難以攻破的地方逃跑,一樣是比登天還難。

我靜下心來問自己,假如,我是說假如,我沒有家人在長星島等著我,也沒有那些同生共死的夥伴,只有我自己,被撒旦逮到這裡經受過考驗後,即使知道他的法則極端,但我或許也會留下。

第一,這裡確實太安全了!而且不缺物質食物。

第二,撒旦挑選的標準至少是“好人”,而不是“狠人”“奸人”“壯人”。

那麼對於一個末世艱難求生的人來說,還有什麼比這裡更適合留下的地方呢?

“撒旦,我想知道,您以前是做什麼的?”我緩緩的問道。

到底是什麼人,能在末世打造出如此扭曲的世界來?

“我是個法學教授。”撒旦揹著手站在我們面前,從容的回答著我的問題。

叫獸!記得以前我在微信上看過一個小段子:有一種動物很兇猛,名字就是叫獸!他們能讓黑變白,能讓假成真,端的是厲害,一定要小心這種動物。

怪不得撒旦如此牛比,原來他是個叫獸!

“叫獸很厲害,我沒想到能厲害到這個地步,在末世能組建軍隊,成立避難所”其實我後面的話是,還能自定叢林法則,成立狗血的“良人隊”!

撒旦微笑了,“你們現在肯定不太理解我的準則,聽我說。”

“末世以前,我參與過立法,是天朝十學專家之一。”撒旦一臉的自豪,“可是我發現,天朝憲法的弊端實在太多!其中最讓我想深刻改觀的,就是對於普通犯罪的懲罰太輕!”

“那個撒旦教授,”我聽到這裡舉起手,真他媽象個上課的小學生,“啥叫普通犯罪,請您舉例。”

“每天在我們眼皮子底下發生的,例如隨地吐痰,張嘴罵人,排隊夾塞”撒旦一一例舉著,我聽得目瞪口呆啊。

隨地吐痰罵人夾塞儘管都是我特別討厭的行為,但我沒聽說過這個還算犯罪?

“教授,這都是犯罪嗎?憲法上沒這麼規定吧?”我結巴起來,沒啥底氣,畢竟我從來沒看過憲法

撒旦的臉陰沉起來,“在天朝憲法裡沒規定是犯罪,但在我心裡那都是犯罪!只不過不如殺人放火這樣的重罪惡劣!”

“知道新加坡嗎?那是個非常美麗乾淨的城市,為什麼能保持得那麼整潔?因為法律嚴格!在新加坡隨地吐痰,第一口要罰1000新元,第二口,呵呵,就要罰2000新元了,至於亂扔垃圾,在街道上亂塗亂畫這些可恥的行為不僅要承受鉅額的罰款,嚴重的還要處以鞭刑,這個鞭刑的皮肉之苦可是觸目驚心的,一個大漢三鞭之下就有可能被打昏!而且處罰起來毫無人情化,人性化可言!如此重罰之下,誰敢跟兜裡的錢過不去?在天朝?為什麼就不能這麼規定?哼!”

撒旦老頭說的這個,我還真是聽說過,當時覺得新加坡真狠,還帶體罰的,可又覺得以人類的奴性,這麼狠罰之下或許真能改變人們的惡習,就象殺了人就得槍斃一樣,誰敢沒事去殺人?

想到這裡,我不禁微微點頭,表示同意撒旦在這個話題上的觀點。

因為罰不罰款,我也從不做那些我討厭的事。至於經常做這些事的,估計就會極其反感這種重罰了。

撒旦對我的反應大為滿意,繼續說道:“在末世以前,天朝憲法因為某些原因,不能修改太過,對這些民眾的惡習,不肯在憲法上明文規定,我眼見著天朝人民的某些惡行愈演烈,恨不能將這些人統統投入監獄中去改造!沒想到,哈哈,沒想到老天竟然

一百一十四章 誰都不想留

第一百一十四章 誰都不想留

他說到“佔領”,我又忍不住發問了,“那個食品店原來是有主人的嗎?”

“當然,”撒旦坦然的點頭,“在末世,那樣的小食品店是很吃香的,早就被一對夫妻佔據了,我們向他們求助,宣告有小孩子需要食物,可他倆不肯伸出援手,連包糖都不肯給,哼,這樣的人渣,死不足惜!錦衣和風子聯手將他們趕走,還打傷了那個男人,讓他再也不敢回來使壞。”

“那對夫妻要是在您的基地裡,肯定被判刑發配到後面種地去了吧?”我苦笑,那對夫妻確實差勁,可就這麼把人家先佔的食品店搶了,撒旦他們顯然也並不光彩,而且要按撒旦的理論來,那他們豈不是也犯了搶奪罪了?

“當然!有些人不重懲不行!許多事情不是講道理就能解決的。”撒旦說完看了看我們,“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