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啥了不起的。這刀可是獨一無二!”我把腦袋瓜子快晃掉了。
“切,小氣鬼!槍可比你這刀好用多了,對準腦瓜一勾手指,啪!搞定!”阿澤還不死心。
“我知道,可是槍聲會引來更多的喪屍,還是用刀更安靜!再說了,我們也有不少槍呢,只是我們不輕易用,喏,不信你看看,我身上還帶著一把呢。基本用不上。”說完我從棉服的大口袋裡掏出一把老公給我帶的六四,衝阿澤晃了晃。
“嘿!你們真是膽大包天,不知道平民持槍違法麼?哪來的哪來的?”阿澤嘴裡唬著,聲音卻非常興奮,對一個使慣槍的人來說,一下子看到槍簡直太親了。
“我家對門鄰居的,事發後他們就再也沒回來,我們在他家搜到一大抽屜,全是這槍,沒什麼別的花樣。”我老老實實告訴他,因為我知道阿澤是不可能去逮捕我那對瘋狂的失蹤鄰居的。
“六四適合女人用,爺們還是用五四合手。”阿澤一眼就看出槍的種類,果然是警察叔叔!
分局很快就到了,阿澤帶著我們明晃晃的就闖了進去。
要說平時,沒什麼事咱老百姓誰來這地方啊,都是遵紀守法的好良民,所以我對警察局裡非常陌生,就陪朋友到旁邊的大廳辦過護照,那都是好幾年前的事了。
大廳裡的喪屍竟然身著警服!暈啊,警察喪屍,但願他不會用槍!這可不是槍戰片,搞什麼搞啊?
警察喪屍身上明明掛著槍呢,我都看到了,可是它只會呲牙裂嘴的張開兩個爪子向前撲;這好辦吶,還是刀刀料理!
阿澤看著這頭警察喪屍表情凝重,有些不甘心的吼了一嗓子:“曹隊!是我!”
可是曹隊此刻飢餓的忘記了東南西北,這諾大的警察局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