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卻肯定不行!
這是一種消極的反抗,中達的意思表達得很明顯:你不是想在這裡看熱鬧,玩花招麼?對不起,我不給你留車位了!
這樣的舉措,想來也是中達公司不得已而為之的行為,畢竟效果在那裡擺著呢,不但楚雲飛不能在這裡停車了,很多來看房或者購房的客戶,也不能停車了,肯定是會給中達公司造成一定的損失的。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上講,效果想來也是很明顯的,楚雲飛一點都不懷疑,如果他想把車停在腳踏車道上,或者說他棄車不開,再度進入售樓部搗亂的話,人家肯定是會有相應的應對措施的。
對不起,我還偏偏不按你設計方案走,楚雲飛暗罵一聲,駕車離開。
他行事本來就是不拘常理的,對方擺明了要刁難他,他才懶得去配合,去做那反面教材或者說笑料。
“另出蹊徑”才是他做事的習慣!
反正這事做起來,是很簡單的,他直接把車停到了很遠的一家停車場裡,然後就在與售樓部僅一牆之隔的賓館裡訂了一個房間,一溜煙地跑了進去!
既然兩家是鄰居,相隔就不可能遠,自然在他生命能量的操控範圍內,在房間裡,他一邊打坐,一邊觀察著隔壁的一舉一動,他不知道,雖然昨天他變相地向葛老三承認了,當天一整天的古怪就出在他身上,可葛老三又怎麼肯輕易地相信?
世界上聰明人是很多的,昨天在他走後,售樓部本來已經關了的門,被人再次開啟,人家要實驗的就是:如果那個煞星不在,這種詭異的情景會不會再出現?
實驗的結果證明,飛哥並沒有說謊,那種古怪的現象,隨著飛哥的消失,也不再出現。
做過實驗之後,葛老三居然馬上想到了些對策,那就是:動用種種關係,務必把此人架離現場,要不這麼折騰下去,生意實在是沒辦法做了。
售樓部裡面的大廳,他們是弄個一個橫幅準備著隨時打出來,“無意購房者請慎入”,同時,又約了兩個相處得不錯的警察,穿了便衣在裡面逗留,好在有意外發生的時候強行出頭勸解。
至於說把那廝的停車位封閉的主意,卻是眾人集思廣益得出來的結論,只要楚雲飛敢把車停在腳踏車道上,自然會有交警來通知他離開。
當然,這麼做有點憋屈,也有點被動,可這絕對是一個不為己甚的訊號,也是無奈之舉。
葛家三兄弟並不想把楚雲飛逼到採用極端手段的地步,除了在秘書長這一點上,其他方面,無論黑道白道黃道什麼的,三兄弟都是穩居下風,自然是要以和為貴。
至於說秘書長那裡的壓力,也未必就那麼管用,或許人家根本還沒動用類似的力量呢,這點誰又說得清楚?
只是他們確實沒想到,楚雲飛居然想了變通的法子,偷偷溜進了隔壁的賓館。
正文第三百六十五章熱鬧非凡
只有千日做賊,沒有千日防賊,售樓部的裡的員工才為一開門就簽了一個合同而高興,誰料想,第二個合同就再也籤不下去了,昨天發生的事又出現了!
那個姓楚的早上來過一趟,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不少員工因為那輛內海牌照的桑塔“悻悻地”離去,還很是歡呼了一陣,怎麼眼下,就發生了這麼離譜的事情?
於是,中達的員工都放下了手頭的活,紛紛地出動,想檢視一下,是不是那傢伙在附近轉悠。
只是楚雲飛也早防到了這招,他不但車放得遠,連登記住宿用的都是假身份證,手裡又是拿了不少報紙,一進房間就再不肯出來了,哪裡找得到他?
這麼來說,這整整一天裡,這個售樓部只簽了一個合同?
不是這樣的,籤合同的那位尚未離開,正在跟售樓小姐諮詢將來裝修時應該有的注意事項,當他見識到了發生在這裡的靈異事件時,當下就表示了:如果不能給出合理的解釋,對不起,我要毀約!
這種事,哪裡會有什麼合理的解釋?中達公司還想要解釋呢。
售樓小姐自然不肯讓他就這麼毀約,不過,想那合同還沒有開始執行,也就是說,此人的訂金還沒交,中達公司對他其實沒有任何的制約能力,不過拌幾句嘴而已,最後也只能不了了之。
沒錯,打官司是可以的,可中達真的墮落到為這點小事都要打官司的話,真的就離倒閉不遠了。
只是,有了這番糾葛之後,那沒交訂金的準業主因為沒有享受到“上帝”的待遇,終於大發雷霆,在大廳裡就把手中的合同撕得粉碎,“老子不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