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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呦,是麼?又新寫了一本?我說紅星你這速度也太快了吧,我這事情還沒辦好多少呢你第二部就出來了?”劉雁鳴一時間覺得沈紅星簡直創作速度太快了,這個時代別說中國,世界上隨便哪個國家有那個作者可以以這種速度來創作小說的?就算美國的暢銷書大王史蒂芬-金也是要9個月才能完成一本小說啊。

“劉總有沒有興趣?這書是個諜報劇,講的是國民黨內部的軍統人員被我方策反的故事”沈紅星在電話裡向劉雁鳴大概介紹了下《潛伏》的故事情節。就算沈紅星把全部情節都告訴劉雁鳴,他也不怕劉雁鳴臨時找人按照他介紹的劇情寫小說出來,且不說草稿也是有版權的,劉雁鳴也不至於為了一個故事就跟自己這種前途無量的超級新人鬧翻,誰知道他們未來可以合作多少年呢?

“恩”劉雁鳴聽到沈紅星跟他說的劇情,覺得好像還不錯。本來來說他可以讓沈紅星用EMS快遞稿子給他看,但是他覺得對沈紅星這種超級閃耀的新人,可以以一個月一本的速度創作的新星,他劉雁鳴好像應該表示出來更多的誠意才行。於是他說道,“行,我回頭明後天飛到雲港找你,到時候面談吧?”

“恩。”沈紅星答應道。

第二天徐曉燕從銀行取出了一大袋子錢,她把這一堆人民幣堆放在沈紅星家的茶几上,錢堆旁邊是一張代理出版合同。“大家快人快語,我也不跟你細算到底多少錢,這裡是三十萬。”徐曉燕用手拍了拍茶几上的人民幣“小山”說道。說罷,她從身邊的公文包裡抽出一份合同放在錢邊上。

沈紅星看著徐曉燕樂了,她這個美女老總做事的風格還挺江湖挺漢子的。他拿起放在錢邊的合同大概看了看,沒什麼問題。於是沈紅星找出筆開始填合同上的內容,筆名填的是“橘子”,之前在稿子上書名為“郭敬明”純粹是臨時的惡作劇而已,他本來只是心血來潮的寫下郭敬明的名字而已,但如果真的去搶了這個名字的話,倒是會讓人有種在幫四姑娘打廣告的怪異感覺

這合同之所以只是表明代理出版合同,是因為實際上徐曉燕的磨杵文化公司並沒有出版資格。但是她又想做這行,想透過自己的眼睛和經驗去挖掘出來好書推向市場,於是只能籤代理出版合同,然後她再透過自己的關係去個別出版社低價買來書號,最後再利用那個出版社的名號出版而已。實際上和正規出版社比起來,她就是多給了別的出版社幾萬塊的書號費用而已。

簽好了自己的名字後,沈紅星從家裡的大衣櫃裡翻出來老媽蘇霞的身份證,然後把老媽的身份證號寫在合同上,誰讓他現在還是個被限制民事責任能力的少年呢,如果沒有監護人的簽名,理論上沈紅星簽署的任何民事合同都不具有法律效應,也就是說合同不成立。

不過沈紅星的老媽蘇霞早上去了自家店裡,現在並不在家。沈紅星看了看需要合同上需要簽名的地方,問徐曉燕道:“要不我代替我媽籤個名?”

徐曉燕一聽沈紅星的話,愣了一下。她知道如果沈紅星代簽的話,這個合同就有了“貓膩”,如果哪天蘇霞不樂意,她完全可以到法院上訴,要求法院判定這份合同無效。如果這事發生在沒印刷前還好,如果她徐曉燕都買下書號,把稿子送到印刷廠印刷成書了,這時候法院再判定合同無效,那她之前付出的錢可是就打了水漂了。

她看了看沈紅星,感覺到他的這個要求是對自己的一個考驗,不過她看不太出來沈紅星是有意還是無意。想了一會兒,她咬了咬牙,笑著點了點頭。

在合同上籤下老媽蘇霞名字的沈紅星自己也知道他的這個要求是對徐曉燕的一個考驗。在沈紅星看來,商海中打拼就是這樣,永遠面臨著兩難的選擇。要在商場上混的風生水起,那就不能信任一個人,也不能不信任一個人。

能真正害到你的人,大部分都是你信任的人。比如極為信任的下屬,利用你的信任會偷偷的架空你的權利,或者說是被他的下屬慫恿的開始偷偷的花公款

那該怎麼做?很簡單,不停的考驗。當合作夥伴或者下屬透過了5塊錢的考驗,那就給他5塊錢額度的信任,如果他透過了10塊錢的考驗,那就給他十塊錢的信任。這樣才能把風險控制在最低限度,不至於發生什麼對方根本沒經過什麼考驗,自己就發給對方一百萬的貨,然後對方裝傻不付錢的事情。

而沈紅星對徐曉燕的這個考驗,就是看徐曉燕有多相信自己,怎麼說也是可能以後會長期合作的夥伴。如果徐曉燕這次擺出一份公事公辦的態度,那他沈紅星以後也就跟徐曉燕公事公辦,她如果以後遭遇困難需要沈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