霖為首,控制東北三省,依靠日本支援和扶植。張作霖是奉天(今遼寧)人,故稱為奉系。
阿超帶著天虹一路跑到江蘇,那時的江蘇正是直係軍閥的地盤之下。民國八年,也就是公元1919年12月馮國璋病死,曹錕、吳佩孚繼承了直係軍閥首領的地。
兵荒馬亂的年月裡,阿超空有一身本事,大字不識的幾個,除了當兵沒有更好的出路了。天虹自從跟阿超一路漂泊,眼界開闊了,精神也好多了。她認為阿超去當兵是最好不過,憑阿超這一身的本事,肯定能在混出個樣兒。
於是,阿超就近投了直係軍閥,江蘇地面上的隊伍,坐了一個騎兵。阿超肯吃苦,功夫又好,平時沒事兒時候天虹也會教他識字,免得再吃虧。就這樣,沒有兩年,阿超就從一個騎兵一步一步升到連長,而天虹也給阿超生了一個女兒。
兩個人之間雖然沒有愛情,但是生活卻很和美。因為他們都是孤獨的人,寂寞的人,這樣的兩個人在一起自然格外珍惜那平淡溫馨的日子。
有的時候,天虹還是會想起桐城展家大院中,那美麗的荷塘,還有盛夏的蓮花,此起彼伏的蟬鳴,還有那年夏天的菱角,剝的她手疼。
那年夏天,展祖望帶回來一箱菱角。她,雲飛,雲翔和天堯四個人爭前恐後的搶著,其實她不是喜歡吃菱角,是雲飛喜歡,她便為他剝了滿滿的一盤子。白白的菱角,白白的手,堅硬的菱角殼,還有剝的通紅的手,指甲都出血了,但她依舊沒覺得疼,不停地剝。
那個時候的愛情好像只要一盤菱角就能代表,小時候對於雲飛的喜歡便是雲飛給她扎的那隻風箏,到後來的字帖,後來的後來的微笑,還有那一聲聲溫柔的“天虹,天虹,我的小影子”
再到後來,雲飛娶了映華,成親了,她的心碎了。映華和孩子死後,雲飛找她,跟她說要走了,讓她偷了他爹的印信,拿了錢莊五千個大洋,帶著阿超一走就是四年。
她說過會等他回來,會等他一輩子。為了實現她的諾言,她利用了雲翔,嫁給了雲翔。雲翔從小就喜歡她,年紀越來越大的她除了嫁給雲翔,再沒有別的理由可以留在展家了。所以,她嫁給了雲翔,留在了展家,等著雲飛回來,等他一輩子。
雲飛回來了,她好高興,好激動,她感激上蒼,讓她有這麼一個可等,可盼的人。
那日,她與雲飛月下相遇,涼亭中傾訴著自己這一別四年的情懷,可是雲飛依舊拒絕了自己。他說,她只是他的小影子,小妹妹,他無法忘了映華。她哭,除了流淚,她什麼也做不了。
轉天,雲翔被天堯偷偷地背了回來。雲翔發著高燒,整個人迷迷糊糊的,恍惚間他呢喃著,“相見恨晚,相見恨晚”她不明白是什麼意思,她也不想明白,那時的她只想遠遠地逃離這個人。
所以,她對雲翔並不好。雖然她對他服侍周到,但那不是出於愛,而出於一個妻子的義務,他說,她便做,他不說,她不做。
天堯成親,她瘋了一般將所有的愛,多年等待化作那一晚的瘋狂,換來是孩子的死去,雲翔的休棄,父兄的怨恨,以及所有人的唾棄。
被關在祠堂的那一個晚上,她想起最多的不是雲飛,而是雲翔。雲翔對她有著雲飛從來沒有的熾熱,雲飛從來不會用那種充滿侵略的眼光看她,想要將她佔為己有。當時的她不懂得珍惜,只是一心認定了雲飛才是自己的最愛,忽略了人的心是會改變的。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對拜,那三拜之後雲翔的妻,就是別人了。
蕭雨鳳,那是一個她比不了的女人。有人說她狠,開店做生意無人敢惹;有人說她美,水漾眼眸流光轉動,魅惑叢生。
猶記得她一身大紅裙褂,滿面含春地站在雲翔身邊,與同樣一身喜氣的雲翔是那樣般配,天生一對,那是自己的腦海中只閃過這四個字,天生一對。
雲翔的腳上穿著的鞋子是她從未見過的,聽下人說,那是二少奶奶親自給二少爺做的,說是外面賣的比不得家裡做的。因為是那個女人做的鞋,所以雲翔穿在腳上,走起路來才會那麼輕快嗎?
雲翔的衣服也不再是以前的那些,好像一夜之間都換成了新的。銀白錦緞鑲金邊長衫,祥雲錦緞對襟長衫,偏襟立領金色暗花絲綢坎肩,還有短款打扮好幾身,多的她也說不清,那些日子裡雲翔一天一身,都是她從未見過的衣服。
最是讓她從未見過的要數雲翔臉上的笑容了,那樣的乾淨、明亮,就連平時總是陰鷙的眸子也透著從未有過意氣風發,心滿意足。那個女人居然給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