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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

一塊。——那是1997年的7月15日。

大柱子被人扶起回家,像憨子一樣,一天煙筒也沒有冒煙。

後來派出所要抓大柱子,村上幾個管事的人,包括村裡的幹部和幾個威信比較高的老黨員(包括大甩爹)找派出所理論。

“小孩子帶走就算了,大柱子這些年含辛茹苦的把孩子帶大也不容易,當爹又當孃的,又沒有虐待過孩子,人家這一片好心,沒有得到回報,你們在把大柱子抓了去,說不過去呀,這不是好心當做驢肝肺了嗎,今後我們怎麼在村民中提倡積善行德的好風氣呀。”

大甩爹說,“我是老黨員,我可以作證,大柱子是個好人,光棍漢一個,沒有女人,要一個孩子養活,也是人之常情,從沒有做過違法的事情,你們派出所的同志還能忘了,八年前,她的大姐給他買了一個女人,他又送走了,這樣的好人對得起政府,政府也要對得起人家,如今黨的政策不是要關心弱勢群體嗎,人家也是弱勢群體之一,那法律不是也要嚴肅執法,有情操作嗎?”

村長也幫腔說,“大柱子的弟弟二柱子,前些年還是現役軍人,為國家做出國貢獻,人家的哥哥有一點小事,我們也該照顧,你們說是不是?”

派出所的指導員說,“你們說的我們都表示理解,可是這橋過橋,路歸路,縣裡批下來要我們抓人,我們怎麼辦?還有,八年前,你說的光棍漢送妻的事情,也不是你們說的那樣,有人來反映,那個女人是上廁所時跑掉的,哪裡是什麼李大柱思想覺悟高,主動送走的。”

大甩爹一聽火了,“這些人怎麼吃人飯,不幹人事呢,怎麼盡幹些缺德的事情呢?指導員同志,我以一個五十年黨齡的老黨員的黨性向你保證,我也以一個在旮旯村入黨最早的老黨員身份向你說明,大柱子買的那個女人劉蕾,的的確確是大柱子送走的,這事情是半點假也沒有摻的。”

說罷,他從懷中掏出一封發黃的信件,氣憤地說,“不信,你看看吧,我就知道,今天來見你們有個皮扯,我從大柱子那裡把劉蕾當初給大柱子寫的信找來了,做個旁證,李大柱子這個人不錯,是個很好的人,你們要是懷疑李大柱偽造的,那貴州省遵義市的郵戳子他能偽造不了吧,當時還寄來大柱子姐姐買她的三千塊錢,大柱子又原封不動的還給了他的姐姐。”

派出所指導員不願看,大甩爹拿過信念到:“李大柱先生(哥哥):我是劉蕾,感謝你放我一馬,你這一馬,放出了一個鄉鎮企業家來。你送我走後,我很快的找到了我的物件,在外邊混了一年,也沒有混出什麼名堂,我媽媽寫信告訴我那個大隊書記,犯了男女關係的錯誤,被上級撤職了。於是我和我的物件回到了老家,我的物件非常能幹,立足我們山區的特點,我們做起了販賣蘑菇和山茶的生意,有小到大,滾雪球似的發展,現在我們的生意做得可好了,今年我們註冊一個小蘑菇有限公司,我物件做經理,我做副經理。忘記告訴你了,我的孩子現在五歲了,開學就進學前班。你現在怎麼樣?有老婆了嗎?那個嫦娥和你還有聯絡嗎?願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屬。謝謝你,大哥,祝好人一生平安。隨信,我從郵局給你匯3000元。請你查收。劉蕾。1995年3月1日。”

大甩爹讀完信,抖著信說,“你看看,你看看,這樣的一個打著燈籠都難找到的好人,你們卻要抓他,天理不容。哪有買來的老婆卻成了朋友的的,世上有這樣的好人嗎?”

派出所指導員說“老村幹呀,你說的這個事情,的確很感人的,我可以向上級彙報。我還是那句話,橋歸橋,路歸路,我們派出所是個派出機構,權力在縣局,你們要說到縣局去說,我這裡是丫鬟拿鑰匙,當家不做主。”

第九卷:破鞋 第一百二十六章:三十六計走為上計

同去的黑子一聽指導員這個話,急了,(黑子是去年剛入黨的新黨員,是作為新鮮血液,後被幹部培養的)把桌子一拍,“當家不做主,上級八成是叫你們在這了天天白吃飯的,你們派出所是保一方平安的呀。”

指導員說,“你這話說的好,正因為我們要保一方平安,所以我們才要抓李大柱,你想想,拐賣兒童的人,我們不抓,那社會不就亂了套?那群眾怎麼有安全感?”

黑子說,“那是拐賣。”

指導員說,“這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拐賣中就包含著買,沒有買,拿來的賣,都不買,誰還拐賣?那這個社會不就沒有拐賣兒童的事情發生了嗎?我給你說,就像行賄受賄一樣,行賄的和受賄的都是一樣的罪,你能說哪些腐蝕國家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