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新中國甫建,實在是經不起一場大戰的。
第十一節伍廷芳
伍廷芳,字文爵,廣東新會人,1842年出生於新加坡,自費留學英國,入倫敦學院攻讀法學,獲博士學位和大律師資格。後回香港任律師,成為香港立法局第一位華人議員。1882年入李鴻章幕府,出任法律顧問,參與過中法及馬關談判,是時下中國不可多得的法律外交方面的人才。
1909年9月,六十七歲的伍廷芳出任民國中央政府司法總長。
隨著蒙山軍三路進逼東南,成立不過一月的民國政府頓作鳥獸散,擔任司法總長基本無事可做甚至連薪水都沒有來得及的領的伍廷芳本來是要出國避禍的,但因收到宋教仁寄來的一封龍謙的親筆信改變了主意,龍謙在信中盛讚伍廷芳德才兼備,名望尤重,希望他來京參與新政府的建立,為奠定新中國司法系統發揮主導作用。
並不是龍謙有些謙卑的信函打動了年近古稀的伍廷芳,而是龍謙信中佔據很大篇幅描述建立完善法律體系及**於政府之外的司法系統的設想打動了這位老先生。中國的歷史這樣長,並不是沒有法律的純人治社會,歷朝歷代那個沒有自己的法律?《大清律》就是嘛,但哪一任統治者說過建立不受政府轄制的司法系統?深受英美司法制度印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