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激情。按說他們少年夫妻,一日不見如隔三秋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但龍謙自五月底六月初率軍北上後一走就是半年,見了自己這個老丈人的面,第一句話問及妻兒是理所應當。但倆人從山東聊到京師,小姨子的婚事也想到了,唯獨沒有專門提及妻兒,只是在談及搬家的時候順便提了陳淑一下。
這就是豪傑情懷?抑或他在淑兒外面有了女人?對於後一條,陳超立即在心裡否定了。結識龍謙的幾年裡,從沒有看到和聽說他有好色的毛病,相反,他一直提倡一種苦行僧的生活,並有些苛刻地要求著他的部下。比如**,在時下並不是一件道德敗壞不能容忍的事。在士林中,**吃花酒甚至被視為一種風雅。但在蒙山軍中,這種觀點根本沒有市場。至少在表面,軍官們是不敢狎妓的,這個陳超完全清楚。
在鄭家莊時期,鄉村沒有公開的妓院,最多有幾個暗門子。蒙山軍在鄭家莊和陳家崖一帶駐紮很久,從未聽說蒙山軍鬧出什麼緋聞。
陳超認為,所謂上行下效,龍謙走得正。一幫高階軍官有樣學樣,下面的自然不敢胡來。部隊駐紮沂州後,城裡有兩家規模不大的妓院,軍餉豐厚的軍官們是有本錢**的,但因為龍謙高度重視部隊入城之事。專門指示參謀處專門下發了部隊入城守則,其中就有嚴禁官兵嫖娼的條款。
那份油印的發放至全軍的入城守則陳超還收藏了一份至今。他曾對妻子說,龍謙不簡單,確實是做大事的。一般人從鄉下搬至城裡,早已樂昏了頭了,哪裡會想到種種弊端?能夠身處順境而保持一份敬畏。必非常人。儘管這樣嚴格的軍律似乎難以始終堅持下去。
入城守則是下發了,但並不等於所有官兵都會遵守。蒙山軍軍紀嚴明,但還是有假日,休假的官兵在城中的酒肆喝酒也不算違紀。而酒酣的官兵跑到妓院去發洩也是順理成章的事了。
有人犯規,就有人會被軍法處查處。蒙山軍入駐沂州的兩年裡,累計有十一次**犯事被抓。無一例外。犯事的事主都依照軍律受到懲處,軍官被免職下去當了大頭兵的同時,還需要繳納罰款並被責打軍棍,而士兵則一律處以二十軍棍的處罰。按照寧時俊的說法就是抽大煙**女的人根本就沒資格在蒙山軍當兵,更不要說是當軍官了。
陳超私下認為蒙山軍的軍規過於森嚴了些,有些苦行僧的味道了。這個不準,那個不行實在是過於多了些。果然。有一名因**被免職的排長選擇了自殺。那是一名參加過蒙山軍最為自豪的西沽之戰的、在根據地參軍的老兵。此事引起部隊內部的震動,一種聲音說,龍司令什麼都好,就是軍規過於嚴酷了,嚴酷到不近人情的地步。既然允許開院子,花錢找姑娘又算什麼事?
為此,龍謙召集了沂州駐軍連長以上軍官開會,唐紹儀陳超周學熙等人也受邀參加了。這次會議上,龍謙從那位姓郭的排長含憤自殺的事件講起,分析了事件的起因和處置。認為那個曾經在戰場上立功的軍人選擇自殺完全是自絕於蒙山軍,給部隊丟了臉,抹了灰,是蒙山軍的敗類!根本不值得同情!那些為他鳴不平的人要麼就是別有用心,要麼就是糊塗透頂!龍謙問。在座的都是軍官,職務最低的也是連級了,我們蒙山軍自蒙山整軍開始制定軍規,幾經修訂,規矩是越來越多了,這是事實。但是,為什麼要制定這麼多的軍規,從什麼出發點去制定軍規約束大家的行為,我想在座的絕大多數人都是清楚的!我龍謙治軍,不僅要打造一支敢打仗能打仗的軍隊,還要培養一大批在這個時代最優秀的人才!不僅在技能上,更要在品德的培養上!我就不相信了,難道真有人認為嫖娼宿妓是風流瀟灑值得自豪誇耀的事?假設你的父親是這樣的人,你也會衷心地為其喝彩自豪?
陳超的內心極為震動。為龍謙那句要培養造就大批這個時代最傑出最優秀人才而震動。
龍謙接著講了軍官的榮譽觀。龍謙指出,蒙山軍軍官在具備高超的軍事技能、嚴格的紀律素質的同時,還必須具備高尚的道德情操。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年紀最小的也超過二十歲了。什麼事對,什麼事不對,其實大家心裡一清二楚。之所以犯錯,在於自己抵擋不住誘惑。喝酒**是小的誘惑,大的誘惑呢?假如我們的敵人以高官厚祿來收買你呢?給你一千兩一萬兩甚至十萬兩白花花的銀子讓你出賣我們這個團體呢?讓你要我這個司令的腦袋呢?是不是也會動心?我認為,大部分人都是這樣的情況,只有能夠抵禦小的誘惑,方能抵禦大的誘惑。比起女色來,還有更大的誘惑等著你們。那個自殺的排長,根本不值得同情!他今日能違反不準**的軍紀,明日就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