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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樣簡單,亦非可以簡單地尋求真相。案涉太子,則是超級政治案件,如此大的政治案件之走向,一個小官員哪能做主。

這個案件一發生,就引起了朝野政治方面的聯想。因為萬曆帝喜歡和鄭貴妃所生的福王,但迫於祖制和群臣的壓力,不得已立長子為皇儲,但對太子仍然很疏遠。大家都知道皇帝仍然喜歡好不容易才去洛陽就藩的福王,如果太子不幸死在老皇帝前頭,福王肯定會順利登基。就在大家都擔心太子安危時,發生了這樣一個蹊蹺的案件,不能不讓人浮想聯翩,朝廷內外懷疑這件案子背後的指使人是鄭貴妃和她的兄弟、當朝大臣鄭國泰。

案件由刑部複審後,郎中胡士相順著案犯瘋癲這條線,擬好了奏稟的草稿,說張差在老家收購和存放的柴草被人燒燬,氣憤地上京申冤。走到東華門遇見一人,告訴他說“持木棍進入可當冤狀”。於是誤入東宮。按律當判死刑,死刑上罪加一等就是立即處決。

按刑部的複審意見,無非說他是一個普通的上訪戶,腦子有些不正常,伸冤無門才做出過激行為。如果案犯一死,就一了百了,背後的秘密就會跟隨消失。但稍有司法經驗的人,不可能相信這樣的解釋,世上那樣這麼巧的事情,迅速將張差處死,難免讓人覺得有人希望滅口。

刑部主事王之寀對這樣的結案深為懷疑,按理說郎中是司官,是主事的上司,上司如此下結論他沒必要多管閒事。但那時候的官員中還真有這樣較真的人。一天,這位王大人在刑部大獄值班,私下裡去訊問張差,幾番言語往來,張差回答“不敢說”,王大人讓跟隨的人退走,留下兩名吏員再訊問——當時還很講辦案程式,問案和筆錄必須有兩個以上辦案人員在場。張差便交待,他小名叫張五兒,被馬三舅、李外父引薦見到一個宮內的太監,太監說事情要是辦好了,給你幾畝地。然後被帶到京城,進了一個大宅院,一太監讓他吃了頓飯,然後讓他衝進慈慶宮,遇到人就把他打死。於是給他一根棗木棍,領著他從厚載門走到東宮,趁機將守門人擊倒,但侍衛太多,就被抓住了。

這樣一個審訊結果,仍然不太符合邏輯,如果真有宮內人指示張差謀害太子,準備不至於這樣小兒科。王之寀將審訊結果寫成揭帖,請代理刑部尚書張問達上奏。——因為他級別太低,還沒有直接上書皇帝的資格。並且建議將案犯押赴文華殿進行朝審,由九卿、給事中、御史和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會審,以求真相。

王的奏摺送入後,皇帝尚未批覆,廷臣接二連三上奏摺支援王之寀。這時候大學士方從哲、吳道南認為王的奏摺荒謬,請求皇帝明示辦案方針。朝廷再發文到薊州,命令詳查。當地知州戚延齡查詢後,報告了案犯得瘋癲病的原因:貴妃派太監在當地建佛寺,需要大量燒製磚瓦,於是老百姓紛紛買薪草囤積賺錢,張差將田產變賣買了大量薪草,可有人嫉妒他偷偷地放火將其薪草焚燒,讓他破產。憤怒的他受到了刺激,持著木棍進京告狀。

這個結論和郎中胡士相的複審意見差不多,加上這番地方政府的調查,完全可以結案了吧。胡士相便催促代理尚書張問達就此寫成結案意見上書求皇帝批准,他們摸清萬曆帝這位超級懶漢的習性,奏章十有八九不會批覆,而被無限期地擱置起來,這個案子一拖,就不了了之了。

可那時認真的官員不止王之寀一人,刑部員外郎陸夢龍力爭在奏報皇帝前,還是大家公審一次案犯,查出真相。看來當時除了皇帝專權外,官僚系統各部門的一把手還不能一手遮天,下屬可以和上司據理力爭。

陸員外郎的建議合情合理,尚書無法拒絕。於是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共十三個司局近二十名官員一起公審案犯,那天張差一點也沒有表現出瘋癲的樣子,在刑具的震懾下,他畫出了進東宮的路線圖,並交待了案情,比王之寀私下訊問的結果有所差異,據張差交待,在朝陽門外劉成家的大宅院裡,太監龐保、劉成養了他三年,送了他金壺、銀壺各一隻,並讓他打入宮門,打了小爺便有吃有穿。——小爺,是宮內太監對皇太子的稱呼。

此時真相露了出來,這是一起典型的有預謀的僱兇殺人未遂案,殺害的物件是皇位繼承者太子。太監背後肯定有指使人,如果再查下去,順藤摸瓜已不是難事。於是科道官員何士晉上奏摺,將幕後策劃人指向鄭貴妃的兄弟鄭國泰,而且暗示貴妃和此案有牽連。

如果一旦查實何士晉的判斷是正確的,貴妃夥同外戚要謀害太子,萬曆帝再寵愛貴妃,恐怕也不好偏袒。接到這份奏摺的萬曆帝大怒,可又不能明確懲罰何士晉,否則的話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