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的逆反心
紫宸殿裡的爭吵幾乎持續了整曰,以王安石和司馬光為首分成兩派,各執一詞,互不相讓。
司馬光朗聲道:“《刑統》規定,謀殺人時,於人有損傷,不在自首之例。阿雲持刀謀殺,已然砍傷了韋阿大的手指,故而不能以尋常自首論處。何況《刑統·名例》中有規定,因犯殺傷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其中的“因”是數罪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即在犯為盜、劫囚、略賣人之類的罪的同時又殺傷人的,可以免除的只能是上述這樣的像盜竊這樣的罪名。
謀殺已傷,該免除什麼?免除謀嗎?謀只是個想法,是個動機,並非犯罪行動。因而此案不能以自首論處,阿雲量刑不可減輕。”
司馬光為人固執不假,可固執並不代表死板木然。人家司馬學士說起話來也是引經據典,雄辯滔滔,絲毫不略下風。尤其是這等從律法典籍中尋求理論依據,人家更是強項,要不怎麼能編出《資治通鑑》那樣的鉅著來呢?
王安石當即道:“陛下七月曾下了一道詔令,稱:“謀殺已傷,按問欲舉,自首,從謀殺減二等論。《刑統·賊盜》中規定,諸謀殺人者,徒三年;已傷者,絞;已殺者,斬。阿雲只是砍傷了韋阿大,減二等論判徙刑,流放即可。
刑獄判決固然要依律論處,公證判決。但是否也應該考慮仁愛之心,世事人情呢?如果能讓一個人活著,為何一定要判處死刑呢?阿雲只是個一時糊塗的弱女子,並非十惡不赦之徒。”
“律法豈可兒戲,律法是維繫國朝穩定,教化約束百姓行為所用,公證是律法立足之根本。”司馬光義正言辭道:“律法無情,必須嚴格執行也能以正視聽,維持公證。”
有人道:“司馬學士難道要罔顧了陛下的旨意嗎?此乃陛下仁義之舉,體恤百姓,愛民之舉,難不成你視而不見?”
這帽子扣的確實大,言下之意你司馬光有點不尊君王,讓人不得不謹慎。
“陛下愛民如子,教化天下百姓沒錯,但是這旨意本身就有國朝律法相沖突。我以為《刑統》律法乃是立國之本,萬萬不可動搖,還請陛下收回成命。”
你不是以皇帝的旨意為依據嗎?那好,現在人家司馬光直接說皇帝的旨意不對,是違背國法的,讓皇帝直接收回。連皇燕京敢得罪,還有什麼可怕的呢?真的猛士兮!
宋朝的朝堂環境絕對是歷朝歷代最為寬鬆的,不殺士大夫的傳統已經深入人心。於是乎,士大夫們都敢於直言不諱,只要有道理就可以和皇帝叫板,可以指責皇帝,甚至唾沫星子都濺到皇帝臉上。
這樣的環境之下,一個個骨氣硬朗,都以忠良之臣自居。尤其是在仁宗一朝,更是寬鬆,這些老臣士大夫已經養成這麼個習慣。英宗朝短暫,風氣哪能說改就改,如今的皇帝趙頊又年輕,老臣們潛意識地都以前輩自居,情況可能還有過之而無不及。
至於司馬光本人,更是三朝老臣,資歷和威望在那呢!有些話人家就敢說,你又能怎麼樣?
皇帝趙頊很無奈,誰讓祖先開此先河,爺爺宋仁宗又不斷髮揚光大呢?如今到了自己這裡,又能如何呢?何況這些老臣們個個以天下為己任,都是忠良之臣,如何責怪?
年輕人都是有逆反心理的,趙頊也不例外,只是特殊的身份讓他更為剋制。他胸懷大志,一直想要大有作為,可是朝中這般老臣暮氣沉沉,一個個明裡暗裡都全都反對。
時間長了,趙頊心中的逆反心理就越發的強烈。尤其是今曰,已經開始有人駁斥他的政令了,或許出發點是好的,但這無疑讓他很不爽。
趙頊也開始感到,目前大宋朝的這樣的體制讓他這個皇帝處處受掣肘,根本施展不開,也許是該想辦法改變改變了
也許對他而言,太需要豎立起一個皇帝的權威來。也許是因為自己年輕,也許是因為自己父子並非仁宗親生嫡出,並非絕對正統的緣故。似乎有人不把自己這個皇帝當回事,聖旨都不被當回事。隱約似乎被這群大臣玩弄於股掌之上,這怎麼能行?
阿雲一案,自己明明已經聖裁過一回了,竟然被駁回了,一個個全都不買賬,依舊這樣爭吵不休。完全無視了自己的意見,哪裡還有一點皇帝的權威?
趙頊很生氣,但是這脾氣根本不能明著發啊。他已經決定,不管爭論的結果如何,他都會無條件地站在王安石身後。你們不是都想判阿雲死刑嗎,那我就偏生就讓她活,告訴你們大宋朝到底誰說了算!
“好了,今曰先到這裡吧,回頭再議!”皇帝趙頊已經有些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