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點理由無需再辨。只須談談“流遠之苦”是否輕於徒刑。
貞觀十四年(640)太宗制:“流罪三等,不限以裡數,量配邊惡之州”。可見流刑雖有流二千里、流二千五百里、流三千里三等,但在執行中並沒有按照里程發遣。在實踐中,唐代將流刑犯相對集中地發遣至一些固定地點。其中以懲戒為目的的流人主要分佈在嶺南、安南、黔中、劍南、越雟、江南等六大地區,以實邊、戍邊為目的的流人則主要分佈在西州、庭州、天德等邊城重鎮。
以其中的嶺南道為例,嶺南道具有兩個特點:
首先,距離遙遠。嶺南最北部的桂州距京城3705裡,最南部的驩州距京城6875裡,遠遠超出了唐律三流所規定的流放里程。考慮當時的交通狀況,帶枷長途跋涉數千裡,其困苦可想而知。
其次,環境惡劣。可以透過唐詩考察一下嶺南在唐人心目中的形象。郎士元《送林宗配雷州》說:“海霧多為瘴,山雷乍作鄰。遙憐北戶月,與子獨相親。”王建《送流人》裡說:“見說長沙去,無親亦共愁。陰雲鬼門夜,寒雨瘴江秋。水國山魈引,蠻鄉洞主留。漸看歸處遠,垂白住炎州。”張均《流合浦嶺外作》說:“瘴江西去火為山,炎徼南窮鬼作關。從此更投人境外,生涯應在有無間。”楊炎《流崖州至鬼門關作》也說:“一去一萬里,千知千不還。崖州何處在,生度鬼門關。”
以上詩人向後人描述的嶺南,是這樣一個地方:瘴癘山魈等惡劣的自然環境,習俗迥異的蠻夷之鄉,地遠天涯、交通困難,使得被流放的官吏本人,以及送行的朋友產生極為強烈的畏懼心理,認為嶺南是御魅之鄉、鬼門之關,此去凶多吉少,有去無歸。
至於詩中屢屢提及的“瘴”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范成大於南宋乾道九年(1174)曾官靜江知府,以其親歷作《桂海虞衡志》,對“瘴”解釋最為妥貼,其雲:“瘴者,山嵐水毒與草莽沴氣鬱勃蒸燻之所為也。”可見,所謂瘴就是大自然的山嵐水毒與草莽沴氣鬱勃蒸騰,形成瘴氣,嚴重危害人類身體。《簡明中醫病名辭典》裡解釋瘴氣為:“又稱瘴毒,瘴癘,指因感受南方山林間溼熱瘴毒之氣所致的一種溫病,相當於現代醫學的惡性瘧疾等疾患。”
此時的瘴,在流人眼裡是極為可怕的。蘇軾南遷,北歸過大庾嶺,題詩壁上:“問翁大庾嶺頭住,曾見南遷幾個回?”可見被流放的官吏往往難以生還。這雖然是宋朝的情形,但唐朝時估計也大抵如此。太宗派遣盧祖尚出任交州都督,盧祖尚先允又悔,原因是什麼?他說:“嶺南瘴癘,皆日飲酒,臣不便酒,去無還理。”
該學者認為唐代流刑“懲治的力度‘由古人對鄉土的依戀為保障’,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口流動的頻繁,人們對鄉土的依戀在減弱”也只是一種主觀推論,並無實據。只要注意到前面唐人的詩文,就可以得知:唐代正是藉助流放地點惡劣的自然、人文環境和漫長而艱難的流放旅程,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流刑的懲治力度。這種“流遠之苦”,顯然超出徒刑。唐代的流刑就是透過流放地點的就遠、就惡,達到了懲治目的。
同時,流刑用於懲治性質嚴重的各種犯罪,而並非僅側重於政治…鬥爭。長流與流刑的打擊目標一致,並非侷限於反逆緣坐這一種情形。流刑與其在唐律中減死一等的地位是相符的,並非名重實輕。
具體到眼前這位王博士,似乎又有所不同,他倒意外地沒有流放嶺南、黔桂,反而往北流放去雲中了。然而這並不代表他的情況就有多麼值得慶幸,因為雲中乃是邊地,流放雲中肯定就是戍邊。目前雲中防禦使赫連鐸整日介跟李克用幹仗,而根據“歷史”,李克用再過不了多久就能搞定赫連鐸,到那時候幾場大戰下來,這位醫學博士長於救人而非長於殺人,在那等戰場之上只怕是沒法活命的。
不過不管怎麼說,這人畢竟現在還是大活人一個,這兩個官差又是奉刑部公文辦事,李曜自然不好說不準他們留宿,於是微微一笑:“兩間帳篷,倒也空得出來,只要王博士、二位公人和這二位郎君不嫌棄,在下何惜區區兩頂帳篷?舉手之勞,這夜宿報酬云云,卻不必談。”
李曜這麼一說,兩位官差立即謝過,那王博士本來面無表情,走時倒也對李曜艱難地拱了拱手,道:“有勞李郎君。”
李曜笑了一笑,說道不必,微微猶豫,卻忍不住問道:“某觀王博士氣度清雅,人品高潔,怎的落得這般地步?可是被奸人誣陷?”
那王博士沒料到李曜會突然問他這麼一句,微微頓了頓,嘴唇一動,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