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警察的臉色明顯好看多了,他把李斌的身份證遞還給他,說道:
“根據高速公路管理法規第三十六條規定,擅自使用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未造成公路路產損壞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可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念在你們歸家心切,也沒有給高速公路造成損失,決定對你們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希望你們不要再犯這樣的錯誤。”
這位警察也是搜腸刮肚的才找到了這麼一條勉強適用的法律依據,對李斌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只是省略了兩個字,“車輛”在擅自使用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未造成公路路產損壞的,才能適用這條法規,那個警察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情了,只好含糊其詞的批評教育一番,趕緊的把這二位送走吧,丟了這麼大的人,還不趕緊的把他們轟走。
李斌拖起了蹲在地上還在笑個不停的小雨,急忙的對那兩位警察道謝,在一群記者的簇擁下走出了高速公路出口。
殊不知對這件事情最高興的竟然是廊坊的那個高速公路管理員,他在打電話向領導彙報了之後,又給幾家報社打了爆料電話,也能夠得到一筆不菲的收入。
此時的高速公路出口距離市區還有很大的一段距離,這個天氣也沒有計程車到這裡來兜活兒。不過那些記者都是開著車來的,都很熱情的邀請他們兩個人坐自己的車,無非是想要多挖一些爆料出來。李斌也沒有猶豫,選定了一個看起來還比較清秀的年輕記者,請她載自己和小雨到市區。李斌的決定使那個年輕的小記者興奮不已,自己不過是一個實習記者,沒想到今天竟然競爭過了那些老牌名記,獲得了這個殊榮。
把兩副滑雪板和雪杖放到了那個記者汽車的後尾箱裡,李斌拉著小雨坐到了那輛夏利車的後座上,揚長而去。那些沒有被李斌選中的記者並沒有死心,跟蹤到家裡在做採訪也不遲,於是的,紅色夏利頭前開路,屁股後面跟了各色各樣的七八輛車,倒也成了一個浩浩蕩蕩小具規模車隊。
其實上車不久李斌就已經後悔了,透過那個小記者遞過來的名片知道她叫肖玉婷,是京華時報的實習記者。車開起來以後那個嘴就唧唧喳喳的問個不停,倒是蠻適合幹記者這一行的。
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