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則時間長了之後再想打擊的困難無疑會大得多,因為那些貪腐人員已經結成陣營。組成強大的官官相護的網路了。
秦東也正是因為了解這一點,心裡才非常糾結,思來想去還是決定要將都察院一分為二,將其拆分為兩個部分,一個部分仍然為都察院,主要職責是督查官員,糾正官場不正之分。可以傳訊違法違紀的官員,最多隻能臨時限制官員的人身自由三天,只在有了確鑿證據的情況下才能對違法違紀的官員進行彈劾。且只有調查權、審訊權和彈劾權,沒有逮捕權和審判權。
另一個部分設立成一個獨立的執法衙門,稱之為“皇帝親軍都尉府”,這個衙門與都察院互相牽制。擁有抓捕、關押、監禁違法違紀的官員的權利。但不具備調查、審訊和審判權!
違法違紀官員的審判權在大理寺,大理寺與最高法院的職能相當。這就是都察院、皇帝親軍都尉府和大理寺三者之間的職能區別之所在。按照流程,最先查處違法違紀官員部門應該是都察院,都察院在掌握一個官員的違法違紀的罪證之後要及時對該官員進行彈劾,並將相關材料移交皇帝親軍都尉府和大理寺,將已經限制人身自由的違法違紀官員移交給皇帝親軍都尉府關押和監禁,在皇帝親軍都尉府監禁違法違紀官員的這段時間裡,收到該官員犯罪彈劾書和相關材料的大理寺要儘快核實都察院提交的相關材料。並且及時對該官員進行庭審,而都察院則充當公訴人的職責。
在一次朝會上。秦東將都察院進行拆分,獨立出來的部分將成立“皇帝親軍都尉府”的事情說了出來,並詢問大臣們的意見,在這件事情上,並不是秦東最先提出來的,而是國務總理大臣佩特烏斯,事先秦東已經與幾位重要的大臣進行了商議,大體上達成了一致的意見。
一個官員站出來道:“陛下,不知這從都察院拆分出來的一部分人成立的這個‘皇帝親軍都尉府’的具體職能是什麼?”
秦東道:“即將新成立的‘皇帝親軍都尉府’從字面上看就可以看出它的主要職能,就是保護朕的安全、保護皇室的安全,所以才稱之為‘皇帝親軍’,同時它也有另外一個職能,即負責逮捕、關押、監禁違法亂紀之官員,以前這項職能在都察院手裡,現在都察院沒有逮捕、關押和監禁違紀官員的權利,只有調查、審訊和彈劾權,臨時拘留權只有三天用於調查之用,抓捕違法違紀之官員,必須要有都察院和親軍都尉府的執法人員同時在場”。
大臣們都聽得清清楚楚,如此一來,都察院的權利就大大減弱了,以前是所有的權利都在都察院,那時都察院的權利太大,大到官員們風聞都察院就色變的地步,聽了秦東的話之後,大臣們都鬆了一口氣。
鍾暉表面上意圖是加強都察院的執法力量,卻沒想到到了最後都察院的執法力量不但沒有得到加強,反而有了削減,可這正是他樂意見到的,因為他很清楚,都察院的執法權力遲早有一天會被削弱,畢竟都察院的權利太大,而且沒有一個機構牽制它,一旦都察院的執法權力大到一定的程度,那麼最倒黴的不是那些腐敗貪官,而是他這個左都御史,很Kěnéng萬劫不復,皇帝會首先殺了他,然後限制都察院的權利,現在他自己親自透過申請增加執法人員和添置武器、防具這件事情讓這個時間提前到來,並且還保證了他自己的安全,畢竟現在的都察院雖然權利大,但畢竟有限,皇帝還沒有產生忌憚之心。
秦東見大臣們都沒有發表意見,再次問道:“諸位臣工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嗎?有誰反對嗎?”
沒有人站出來反對,所有大臣都躬身行禮道:“臣等無異議!”
“好!”秦東當即下詔:“那就擬旨吧,領侍衛內大臣劉三從即日起兼任親軍督衛府指揮使,是為親軍都尉府最高長官,正三品,指揮使之下設四名副職,兩人為指揮同知,從三品。兩人為為指揮僉事,正四品,下屬設兩個職能機構。北鎮撫司和南鎮撫司,各由一名鎮撫使負責,從四品,北鎮撫司負責抓捕、關押、監禁違法亂紀之官員,南鎮撫司負責本府的法紀、軍紀,這是親軍都尉府的中央機構,在京城和各行省各設一千戶所。由一名千戶主管,正五品,一名副千戶協助。從五品,各市、郡縣設百戶所,由一名百戶統領,正六品。一名副百戶協助。從六品,以下有總旗兩人,正七品,小旗四人,從七品。下屬有具體執行的人員力士,一小旗管十個力士,一個總旗管兩個小旗,不得隨意增加或者減少人員編制!”
劉三本來是領侍衛內大臣。是正一品的高階官員,比正三品整整大了兩品四級。而親軍都尉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