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說,把剛剛賠付到手的錢給了那些放高利貸的人。
盧永志寫下的欠條拿到手了,賠償金也所剩無幾,她將渾身上下所有的家當算了算,也不過幾千塊錢。
她兒子上的是夜都最好的中學,一個月生活費也不止幾千塊錢,靠著這幾千塊錢,她根本沒辦法活下去。
她沒辦法,只能再去找簡明澈。
她親生兒子是夜都有名的大富豪,她是簡明澈的親生母親,她小兒子是簡明澈的親弟弟,沒理由簡明澈富可敵國,她和她小兒子卻即將面臨露宿街頭的窘迫。
可她依舊見不到簡明澈。
無論她怎麼努力,她連簡明澈的影子都見不到。
她沒辦法,只能給她兒子轉了學,去了普通學校,然後找了一份工作。
她年紀大了,又沒工作經驗,找不到有技術含量的工作,只能去一家酒店的後廚做配菜工。
一天下來,她累得腰痠腿疼,回到家後倒在沙發上嚎啕大哭。
從生下來到現在,她從沒受過這樣的罪。
最可怕的是,這樣的日子根本看不到盡頭,很有可能以後她活著的每一天,都要過這種生不如死的生活。
太可怕了!
她到底做錯了什麼?
為什麼命運要這樣殘酷的懲罰她?
她明明有一個腰纏萬貫富可敵國的兒子,她為什麼要過這種辛苦又卑微,每天看人臉色還吃不起好飯的日子?
這一刻,她忽然想到了簡明澈曾經對她說過的話。
簡明澈說,要讓她活得生不如死!
她現在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生不如死這四個字的含義。
是的。
自從盧永志死後,她每一天都痛苦的都生不如死。
她痛苦、悲哀、絕望,可是卻看不到前途和希望。
她只能一天一天的捱著,捱到哪天捱不下去了,就在這種痛苦、悲哀和絕望中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