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這邊有個小問題。”
“請講。”鄭志和很客氣。
“我剛忙完一個案子,回來是休假的,原本短時間內不想接委託了,但是鄭先生這個案子很簡單,不操心,我可以接,”盛景逸笑吟吟說,“不過呢,我想和我朋友一起……”
他指了指身邊的寧雪至:“您這個案子,沒難度,我一個人太無聊了,我和我朋友一起接你的委託,就當度假了,您看如何?”
鄭志和看了寧雪至一眼:“求之不得。”
兩個人好啊!
一個灑脫、一個優雅,肯定有一款是他兒子那個顏狗欣賞的。
而且,一人計短,兩人計長。
兩個人比一個人更好辦事。
至於不好的地方,大概是花錢比較多。
這個對他來說,不算什麼。
只他那個敗家蠢兒子在曹詩雯那個女人身上花的錢,僱十個人都夠了!
何況,兒子教不好,他就算給他兒子留下家資萬貫,他兒子也守不住。
改造他兒子,迫在眉睫,錢不是問題!
雙方達成合作意向,又商量了一下細節,很快就把合同簽了。
盛景逸和寧雪至收拾了一下,鄭志和離開廣廈事務所時,帶走了兩人。
盛景逸和寧雪至隨鄭志和來到鄭家,對鄭家的居住環境還算滿意。
挺不錯的。
就當度假了。
一邊度假,一邊陪鄭志和的兒子玩。
咳。
不對。
是給鄭志和的兒子洗腦、改造他兒子。
洗腦這種事,盛景逸自認為他最擅長了。
如果鄭志和的兒子真像鄭志和形容的那麼單純好騙,用不了幾天,他就能把鄭志和的兒子給忽悠瘸了!
咳。
又錯了。
不是忽悠瘸了,是改造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