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們買給你的那些首飾、衣服,你都能帶走。
如果你今天不簽字,咱們就法庭上見。
你要記得,咱們結婚之前,是簽訂了婚前財產協議書的,按照協議規定,不管是我婚前的財產還是婚後的財產,都和你沒關係,你只能淨身出戶,我和我爸媽送你的那些首飾、衣服,你全都保不住!”
陶彥慧傻住了。
是的,她是簽了那種東西。
她當然是不肯籤的。
可是,她出身貧寒,如果她不籤,她公婆就不允許她和她丈夫登記結婚。
當時,她覺得很屈辱,可她安慰自己,雖然簽了婚前財產協議書,她就拿不到薛家的財產了,可是,只要她生了孩子,她的孩子就是薛家的繼承人。
她的孩子繼承了薛家的財產,和她拿到薛家的財產也沒什麼區別。
於是,她同意了。
薛朝文很愛她,哪怕他父母百般阻撓,薛朝文也執意要娶她。
薛朝文那麼愛她,她從沒想過,薛朝文會變心,會和她離婚。
有了兒子之後,她更加覺得她地位穩固,覺得哪怕簽了財產協議書又怎樣?
只要她熬死了她公婆,她照樣是薛家的女主人,薛家的一切,將來都是她和她兒子的!
可是,還沒等她熬死她公婆,薛朝文就要和她離婚了!
離了婚,她就不再是薛家的女主人,就沒辦法住在豪宅裡,享受薛家的一切了!
“不,我不離婚!”她撲過去,抓住薛朝文的手臂,哭著說,“朝文,我知道錯了,以後,我聽你的,我不讓我弟弟再來我們家住了,我們不離婚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