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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部分

中遷移出來,在平原或盆地裡居住耕種。嚴禁對山林進行大規模砍伐和破壞。

維亞非常不解。他向通事問起這個問題,通事笑著解釋道:“咱大明秉承的傳統文化思想是天地人合一,大自然養育了我們,我們不能貪得無厭,向大自然索取無度,我們不能只留給子孫後代可以耕種的田地,還要留給他們可以賞心悅目、迴歸自然的山林湖河。”

通事是上過南京大學的,他所受的教育已經深深打上了劉浩然的烙印,所以能說出這麼一番話來不奇怪。

維亞想了想,最後還是搖了搖頭,他這位歐洲貴族想不明白,這個。時候的歐洲傳統思想就是能向大自然能索取多少就索取多尖,完全還沒有後世經歷了慘痛教後愕出的“環保意識”於是維亞就把這個歸結為大明這個古老東方文明獨特的文化。

這個時候維亞也明白了為什麼大明自耕農為每人分配那麼多田地,那是因為大明官府強制規定,每年必須執行輪種制度。一般一戶人家儘管有互助組、生產隊加馬耕技術,但是頂多也就種個十幾二十畝地。但是他們手裡可能有近百畝土地,於是一般情況下是今年種這二十畝,明年種那二十畝,四五年才輪種一次。而且官府是根據你今年耕種的田地來收賦稅的,如你今年春耕時上報說種二十畝地,官府就按二十畝地來收賦稅,如果種少了,賦稅你自己承擔,種多了。輕則多餘耕種田地的收入全部沒收,重則沒收你的世業田,你自己掂量著辦吧。

在另一方面。維亞也弄明白,大明官府對自耕農擁有土地數量還是有限制的,而且這個限制是透過賦稅來調整的。一般情況下,一個,自耕農的田地總數不能超過六十畝,一旦超過,不管你種沒種,官府都要按照超過這個限制的田地數的四成來全額徵收今年的賦稅,這也意味著你擁有的土地越多,你所要繳納的土地數量也越多。維亞看得出來,大明官府即大力保護自耕農,但是又不鼓勵他們向地主發展。

大明官府對土地集中的嚴格限制還不僅於此。大明皇帝對臣下封爵,不會像歐洲那樣賜予大量的良田。不過聽說皇帝陛下準備將皇室直轄地,那些海外的島嶼、偏遠地區的土地賜給大明的貴族們。雖然土地數量可能會讓歐洲的許多貴族們抓狂,但是那裡遠離大明本土,處於未開化地區。貴族們要想讓這些土地生錢,必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去開發,開發完了有了收成你還得繳稅。而且那些島嶼、偏遠地區全部處於大明海陸軍的“保護”之下,如果你異想天開地想在那裡“自立為王”你自己掂量一下就憑你這麼一點地盤和實力,是否擋得住大明海陸軍的進攻。

維亞還發現。大明的佛、道、基督、穆斯林、猶太教的僧侶和寺廟完全沒有歐州的“同行”過得舒坦,雖然大明規定宗教信仰自由,但是他們不準擁有土地,不準接受信徒的金錢施捨,不準“違法”傳教,不準隨意離開居住地,不準隨意擴建和新建寺廟,不準,種種嚴律讓維亞不由咋舌。維亞甚至聽說一條律法,不管哪一般的神職人員,不管在寺內還是寺外,只要他的手接觸到了信徒的錢,即為違法,禮部即可錄奪其神職,此後不準再從事傳教等宗教工作。所以這些宗教人士必須依靠官府的撥款過日子。

深知和不滿歐州教會黑幕的維亞不由為之嘆息,歐州那些“願意為主奉獻”的傳教士不來大明還好,來了恐怕你會堅持不了幾天了。

維亞發現大明土地政策的偏向性和嚴格性之後,他就不僅向通事問道,那些擁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怎麼辦?

通事告訴他。一般情況下地主或者多地的自耕農只有兩個出路,一走進行大規模農莊經營,但是這個時候大明百姓人人有田地分配,就算沒有土地的城鎮居民也多流向異常發達的工商業,所以大明國內勞動力非常緊張,這些地主只好去國外如日本、朝鮮、遢羅、印度、麻諾歇巴等國“請”些勞力回來,由於這些人與僱主簽訂了契約,所以被稱之飛”他們在地主的土地上耕種。獲取微薄的報酬,但是鬼訃酬相對他們國內來說卻要好上不少。

而且這些契戶想要成為大明子民卻是非常困難的,首先你必須在大明居住滿十年小要接受完國民基礎教育,不得有不良記錄,也就是你不能違法,有一技之長,如會本國某項獨特的工匠技術,本國的“歌。唱得好,舞跳得好,等等不一。最重要的是內政部實行配額制,也就是每年只發那麼多指標。或五百,或一千不等。一年指標沒用完,第二年也不會積累,重新按新指標執行。內政部會根據這些契戶的申請,根據柚們的各項條件打分,然後按照總分排下來,湊足指標就一刀切。這其中一技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