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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部分

滅佛運動,但在唐代不到三百年的歷史中,絕大部分時間佛教還是盛行的,比如武則天時期。佛教中有迎佛大典,需要抬著佛像巡行四方,即所謂行佛,行動中的佛。在這種佛事中,擱一石頭的佛,八個大漢都抬不動,怎麼能上街呢?所以行佛要求佛像既要有體量感,又不能太重,這時夾紵佛就應運而生了。看著非常大,又輕,幾個人抬著就能夠巡行。

《資治通鑑》中有這樣一段記載:〃初,明堂既成,太后命僧懷義作夾紵大像,其小指中猶容數十人,於明堂北構天堂以貯之。〃〃明堂〃和〃天堂〃是兩個建築。明堂落成以後,武則天命薛懷義做夾紵大像,在明堂的北邊專門建造一個天堂,把這座佛像擱在裡頭。文獻記載中說那座佛像的小指裡就能容納數十人,我們想象一下,小指裡頭擱幾十個人,那這佛像得多大個兒啊?史書記載顯然誇張。今天已知最大的佛是樂山大佛,70多米高。樂山大佛的小指頭,估計像我這樣的人就能進去一個,你想那夾紵佛得做多大個兒啊?不可能那麼大,書上是誇張的描寫。寫書的人只知道當時有一座非常大的佛像,也沒見過,只憑想象描繪,想了半天,就說小指頭裡能待幾十個人,顯然是一種主觀猜想。記載雖有誇張,但還是給我們提供了一個資訊:這座夾紵佛像的尺寸非常大,不會太小。

可惜,這尊大佛沒過多久就被一把火給燒了,誰燒的呢?還是和尚薛懷義。《資治通鑑》是這樣記載的:〃時御醫沈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