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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者,既已化為禾黍荊棘丘墟隴畝矣,而況於此臺歟!夫臺猶不足恃以長久,而況於人事之得喪忽往而忽來者歟?而或者欲以誇世而自足,則過矣。蓋世有足恃者,而不在乎臺之存亡也。”

既以言於公,退而為之記。

第一卷 第六十九章

?69.放鶴亭記蘇軾

熙寧十年秋,彭城大水。雲龍山人張君之草堂,水及其半扉。明年春,水落,遷於故居之東,東山之麓。升高而望,得異境焉,作亭於其上。彭城之山,岡嶺四合,隱然如大環,獨缺其西一面。而山人之亭,適當其缺。春夏之交,草木際天,秋冬雪月,千里一色。風雨晦明之間,俯仰百變。山人有二鶴,甚馴而善飛。旦則望西山之缺而放焉,縱其所如,或立於陂田,或翔於雲表,暮則東山而歸,故名之曰“放鶴亭”。

郡守蘇軾,時從賓佐僚吏往見山人,飲酒於斯亭而樂之。挹山人而告之曰:“子知隱居之樂乎?雖南面之君,未可與易也。《易》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詩》曰:‘鶴鳴於九皋,聲聞於天。’蓋其為物清遠閒放,超然於塵埃之外,故《易》、《詩》人以比賢人君子、隱德之士。狎而玩之,宜若有益而無損者,然衛懿公好鶴則亡其國。周公作《酒誥》,衛武公作《抑戒》,以為荒惑敗亂無若酒者,而劉伶、阮籍之徒以此全其真而名後世。嗟夫!南面之君,雖清遠閒放如鶴者,猶不得好;好之,則亡其國。而山林遁世之士,雖荒惑敗亂如酒者,猶不能為害,而況於鶴乎?由此觀之,其為樂未可以同日而語也。”

山人欣然而笑曰:“有是哉!”乃作《放鶴》、《招鶴》之歌曰:“鶴飛去兮,西山之缺。高翔而下覽兮,擇所適。翻然斂翼,宛將集兮,忽何所見,矯然而復擊。獨終日於澗谷之間兮,啄蒼苔而履白石。鶴歸來兮,東山之陰。其下有人兮,黃冠草履,葛衣而鼓琴。躬耕而食兮,其餘以汝飽。歸來歸來兮,西山不可以久留。”

元豐元年十一月初八日記。

第一卷 第七十章

?70.文與可畫侉谷偃竹記蘇軾

竹之始生,一寸之萌耳,而節葉具焉。自蜩腹蛇以至於劍拔十尋者,生而有之也。今畫者乃節節而為之,葉葉而累之,豈復有竹乎!故畫竹必先得成竹於胸中,執筆熟視,乃見其所欲畫者,急起從之,振筆直遂,以追其所見,如兔起鶻落,少縱則逝矣。與可之教予如此。予不能然也,而心識其所以然。夫既心識其所以然而不能然者,內外不一,心手不相應,不學之過也。故凡有見於中而操之不熟者,平居自視瞭然而臨事忽焉喪之,豈獨竹乎?子由為《墨竹賦》以遺與可曰:“庖丁,解牛者也,而養生者取之;輪扁,斫輪者也,而讀書者與之。今夫夫子之託於斯竹也,而予以為有道者,則非耶?”子由未嘗畫也,故得其意而已。若予者,豈獨得其意,並得其法。

與可畫竹,初不自貴重,四方之人持縑素而請者,足相躡於其門。與可厭之,投諸地而罵曰:“吾將以為襪材。”士大夫傳之,以為口實。及與可自洋州還,而餘為徐州。與可以書遺餘曰:“近語士大夫,吾墨竹一派,近在彭城,可往求之。襪材當萃於子矣。”書尾複寫一詩,其略雲:“擬將一段鵝溪絹,掃取寒梢萬尺長。”予謂與可,竹長萬尺,當用絹二百五十匹,知公倦於筆硯,願得此絹而已。與可無以答,則曰:“吾言妄矣,世豈有萬尺竹哉!”餘因而實之,答其詩曰:“世間亦有千尋竹,月落庭空影許長。”與可笑曰:“蘇子辯則辯矣,然二百五十匹,吾將買田而歸老焉。”因以所畫谷偃竹遺予,曰:“此竹數尺耳,而有萬尺之勢。”谷在洋州,與可嘗令予作洋州三十詠,《谷》其一也。予詩云:“漢川修竹賤如蓬,斤斧何曾赦籜龍。料得清貧饞太守,渭濱千畝在胸中。”與可是日與其妻遊谷中,燒筍晚食,發函得詩,失笑噴飯滿案。

元豐二年正月二十日,與可沒於陳州。是歲七月七日,予在湖州曝書畫,見此竹廢卷而哭失聲。昔曹孟德《祭橋公文》,有“車過”、“腹痛”之語。而予亦載與可疇昔戲笑之言者,以見與可於予親厚無間如此也。

第一卷 第七十一章

?71.刑賞忠厚之至論蘇軾

堯、舜、禹、湯、文、武、成、康之際,何其愛民之深,憂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長者之道也!有一善,從而賞之,又從而詠歌嗟嘆之,所以樂其始而勉其終。有一不善,從而罰之,又從而哀矜懲創之,所以棄其舊而開其新。故其吁俞之聲,歡休慘慼,見於虞夏商周之書。成、康既沒,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猶命其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