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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部分

當場撕毀的目的原來就在於此!他急忙四處尋找證據,最後終於在當初存款的工行查到了警方的存款單,以及辦案人員之一張某於1998年8月31日從工行取走20萬元現金的證據,那上面有張及他代簽的宋保家的名字。工行工作人員也出示了存款錄影等鐵錚錚的證據。

在鐵的事實面前,面紅耳赤的閆某等人只好在縣人大調查組面前承認他們曾收下宋家20萬元現金的事實,但他們還是一口咬定:這錢是宋家自願給的,不是他們強行索取的。這筆錢他們一分也沒拿,都如數交還給信用社了,宋家只能找信用社要錢去。他們當時只不過是代收,因此公安局現在不可能還這筆錢。

由於有關辦案人員態度堅決,依法監督此事的縣人大後來也只好放之任之。加上其他有關部門又層層推諉,眼看在家鄉申訴無望,宋衛玲在全家的支援下,決定去北京上訪。

2000年10月18日,宋衛玲第一次來到了北京。她找到公安部有關部門投訴,有關領導瞭解情況後,當即通知河南安陽市公安局及滑縣公安局,要求對方馬上立案查處。可當小宋回家來到安陽公安局時,有關人員卻讓她去找滑縣公安局解決;辦案人員楊某得知宋上訪後,一見到她即氣呼呼地叫道:“你一個黃毛丫頭還想告我們公安局的?你大膽告去吧,想上哪告都行!看你能把我們怎樣?案子破不了,那20萬絕對不會退給你!”

當小宋找到縣公安局的王局長時,他稱:你這個案子原來是宋副局長辦的,你去找他吧!待宋找到這位宋副局長時,對方極不高興地說:我可沒有讓你家人交那筆錢,誰讓你家裡交的,你找誰去!根本沒有人給我說這個事。再說,你不能說是公安局收了你20萬元,只能是個人行為。後來,王局長認為公安局在此案中有錯誤,但卻總是讓找縣政法委牽頭解決。可有關人員總是想法推脫,最後,連縣人大也只好稱對此案他們無能為力。

不久,安陽市公安局經過調查回答小宋說:已查明單位支票並非她一人保管,有人做假證,但他們目前正在破案之中,你最好先等等。可是這一等又是好幾個月。

第十四章 為弱勢群體仗義執言第110節 河南少女喊冤(3)

極度失望之餘,從2001年5月份起,宋衛玲只好又頻繁地去北京上訪。因為負債累累,宋家連去北京的路費都借不到。有一次,見外甥女四處借錢上訪,小宋81歲的姥姥將自己的棺材變賣,並把所得的500元錢全部塞給她手裡,頭髮花白的老人流著淚,顫巍巍地說:“好孩子,人活一口氣。你一定要為自己討回一個公道,咱們全家都支援你。”小宋百感交集,一下子撲倒在姥姥的懷裡痛哭不已。

在漫長的上訪途中,由於沒錢,這個孱弱的姑娘只好經常露宿街頭、汽車站、地鐵口和火車站;餓了,就嚼一口自帶的幹饃;渴了就喝自來水。由於經常飢腸轆轆,致使患上了嚴重的胃病。

2002年3月9日上午,我從北京來到河南省滑縣公安局,有關人士承認的確收過宋家20萬元人民幣,但那筆錢並不是他們公安局拿走了,而是交給滑縣信用社的,由於這個案子至今沒有破,所以他們也無能為力。該局的紀委書記和控申科馬科長向我出示了一份有關此案的情況反映;稱在上級有關領導的關注下,近日他們重新成立了專案組,公安局王局長及其他領導對此案均極為重視,公安局已經認識到錯誤,並決定馬上將20萬元退還給宋家,早日破案。在嚴格認真地檢視了我的記者證和採訪介紹信後,滑縣公安局的王局長才勉強接受我的採訪,他先是怪記者不懂法,因為像這種尚未偵破、在社會影響較大的案子,是根本不應該來採訪的,不過,他還是稱:“我們公安局工作有不對的地方,我們已向宋衛玲及家人表示了歉意。”但王局還是聲稱,對於那20萬元錢,並不是警方向宋家要的,而是她本人和其家主動提出要上交這筆錢,後來我們就轉手交給丟錢的信用社了

我來到滑縣縣委宣傳部時,一位負責宣傳工作的副部長氣憤地說:小宋那件事,縣委、縣政府曾多次要求縣公安局退還當事人的那筆錢,並早日破案,但警方到場沒有下文,他們太不像話,此事早已經在當地群眾中引起了極為惡劣的影響。像這樣一宗比較簡單的案子,怎麼還沒有結果呢?

縣人大法工委的一位主任也無奈地對我說:這事問題顯然就出在公安局身上,我們也多次對此進行過監察,但人家公安局的領導連縣委縣政府的話都不聽,別說我們這些人了。他們太牛了,我們也拿他們沒辦法連地方對政法部門行使監督權的人大都管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