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家睡覺,是否可以提出證據加以證明呢?”
“證據?我沒有什麼證據。對了,我弟弟跟我睡一間屋子,你們可以叫他來問。”
審判長似乎早就預料到他會這樣說,“傳證人段興玉出庭作證g”她把目光向審判席左側移去。
段興玉步態從容,從左側門走向證人席。
“證人,通報你的姓名和職業。”
“段興玉,南州市公安局科長。”
審判長面向證人席,“根據法律規定,證人在法庭上應當如實提供證言,有意做偽證或者隱匿證據的都要負法律責任,你聽清了嗎?”
“聽清了。”
“現在你把十一月十六日夜間被告人是否具有作案時間的問題,如實向本庭提供證言。”
段興玉耽了一下,說:“根據我們的調查,十一月十六日晚七點半鐘,盧援朝離開江一明家,七點五十分左右回到自己家裡。晚九點鐘和他住同室的弟弟盧躍進到杏花西里停車場替人值夜班,盧援朝獨自留在屋裡睡覺,所以,他是具備作案的時間條件的。”
段興玉退下了證人席。審判長問道:“被告人盧援朝,剛才證人的證言證明你弟弟盧躍進那天沒有在家過夜,他顯然是不能證明你當天夜裡的活動的。”
“我”盧援朝的聲音略略有點兒慌張,“我記不得他那天是不是替人看車子去了,平常他是睡在家裡的”
“審判長,”公訴人又舉起了手,“南州市公安局在依法對盧援朝的住所進行搜查的時候,當場起獲特務用具,無可辯駁地證明被告人接受外國間諜機關的指使進行犯罪活動的事實,我建議法庭出示這些物證加以確認。”
根據審判長的命令,法警取出微型照相機、密寫藥、顯影藥,陳示庭前,引起不少聽眾的興趣,紛紛欠身翹看。
審判長目光凌厲,“被告人,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我在預審的時候就說過了。”盧援朝的聲音很冷淡,“我根本不知道這些東西,也許是有人故意陷害我。”
“審判長,”公訴人有些憤然了,“在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