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志明內心深處的感情上,在最樸素的,甚至於接近本能的直覺上,他常常又覺得萌萌的話也有某些道理。他在湘西同陸振羽的那場辯論中,不也是持了同萌萌一樣的觀點嗎,然而孰是孰非呢?
他不由又想到那個案子上來了,他一直拚命躲避而又躲避不掉對這案子的回憶,這是在他七年公安工作的履歷簿上的一個最大最觸目的驚歎號。這幾天,他的腦屏上怎麼也離木開那一疊子棕黃色的卷宗,離不開那捲宗的封面上,嚴君用秀麗而不沾脂粉氣的筆體寫下的案號——311。真是“剪不斷,理還亂”。這案子的結局,究竟是肯定了陸振羽,還是肯定了他呢?
311案的案犯徐邦呈是三月十一日發現的,而周志明實際接觸到這個案子,卻是在這前一天,三月十日。
那天晚上他是在鄰居王大爺家裡吃的晚飯,自從父親住院以後,他就一直在王大爺家裡湊飯局。王大爺是城東區房管處看大門的,平時愛喝兩口,量雖然有限,可每天每頓都不能斷。聽他老伴潮大媽說,三年自然災害那會兒買不到酒,把酒精兌上水也得喝,足見嗜酒如命。那天王大爺照例喝到半醉,腦袋晃晃地突然對他說了這麼一件事。
“哎,志明,你說怪不怪,我們單位一個老太太,前兒個在街上碰見她死了好多年的侄子啦,看得真真著看的,還說她侄子比年輕的時候胖了點,可嘴唇上那顆痞子還那樣兒,大夥都說她是見了鬼了。”
“你們那兒的人,都迷信,哼。‘哪大媽一臉不屑的樣子。稍停,又忍不住地問:”那老太太沒跟她侄子說話嗎?“
“她剛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