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關於等級的錯誤方法本身就是錯誤的;說他在人與人之間進行了十分明顯的區分以後,又在他們之間建立起一個十分強有力的共同體;說他採用兩種方式毀滅人類,首先用區分法,其次用混淆法:第一是把人和其他人群分割開來,把人和全部整體割裂開來;第二是把人和其他人群混在一起,把人完全溶合在國家劃分為各單位的每一部分的絕大多陣列成人員之中。
然而若把柏拉圖體系擱在一邊,摒棄他的觀念,僅保留他的感情部分,我們就會發現柏拉圖把人類推向兩大崇高的目標,即社會的組織和社會的統一。你們實際上把他的等級變成為職務分工;並假設人類在某一天能自行組織起來,以致社會上的每個成員,被柏拉圖劃分在三種職能之一的範圍內,互相協作完成社會事業,可是仍不失為一個完整的人:告訴我是否不能由此得出結論,說柏拉圖使人懂得了一件大事,即社會的等級和社會被分為三大功能範疇所必須的組織;這樣他是否尚未踏上真理的征途。你們同樣以為人們終於建立人與人之間的社會共同體,在那裡人類個性並未因建立共同體而遭受損害,而且他們真正實現了人類的統一,並不因此
①這個真理,即柏拉圖的社會或民族被分割成為三種真正民族的真理,沒有逃脫柏拉圖的手。
有時他把他的社會等級稱之為民族:“手工藝者民族歸屬於伏耳生(古羅馬火神——譯者注)和米奈爾夫(智慧女神——譯者注)
,並由此我們獲得生活必需的手藝;正如另一些民族,透過其他的手藝,保衛和保障手工藝者的工作,並歸屬於瑪爾斯(古羅馬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