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們法院就沒有人了?我就好向我們公司老闆交代了?”
侯標意識到自己的話說得不妥,就平靜了一下自己的情緒,說:“於小姐,我是誠心誠意的,我願意多、多賠償你們錢,就是別再追、追究兩個孩子的刑事責任了。”
於錦說:“追究不追究刑事責任,好像不是我說了算吧!”
這時,旁邊那個人搭腔說話了,他先遞給於錦一張名片,跟於錦說:“於小姐,我是侯總的律師,我們侯總的意思是,你們只要答應不追著不放就好說,咱們之間達成了協議,我們把錢賠償給你們,你們到物價局去說明一下情況,說你們被砸壞的東西沒有那麼多,在5000元以下,公安這邊我們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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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法官》第四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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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錦接過那個人的名片看了一下,知道他姓許,是一個什麼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標氏公司的法律顧問。於錦心想,看樣子他們真是誠心誠意的,但她還是覺得那不太可能,那兩個小子砸店的情景又在她眼前晃動起來,他們實在是太猖狂太可惡了,不判他們幾年徒刑就解不了她的心頭之恨。5000元以下?虧他們想得出?於錦心想,剛剛就損失了2000元呢!5萬元還差不多。但是她不想再和眼前這兩個人糾纏下去了,她要趕緊回去找電腦發票,物價局的人還等著要呢。於是她就順口敷衍地說:“多少都好商量?”
侯標和那個許律師都以為於錦同意了,兩個人眼睛同時放起了光,幾乎異口同聲地說:“是是,多少都好商量。”大舌頭侯標說話也不結巴了。
於錦就說:“那好,我回去跟我老闆商量一下,商量好了再給你們回話。”說著就要往外走。
侯標趕緊說:“那好那好,你商量好、好了給我打電話,我等、等你訊息!”
從網咖趕到公司,於錦就到財務室去找電腦發票。發票有是有,可找起來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