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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還相當不錯,所以一直沒有下定決心。這下好了,他們終於可以下定決心了。

老闆的這些話雖然說的也是實情,但於錦還是聽得出,老闆的話裡面,有一多半是給她減輕壓力的意思。老闆越是這樣說,於錦越覺得過意不去,老闆如此器重自己,自己也決不能讓老闆失望。於是,她向領導保證,絕對不讓公司的利益受到損害,一定要讓砸店的歹徒受到應有的制裁,並賠償全部損失。

老闆聽了於錦的保證,讚許地點了點頭,說:“是的,我們做企業的,不論處理什麼事情,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利益。所以呢,在處理這個問題的過程中,你就要把握一個原則,就是謀取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見老闆這麼寬宏大量,於錦的心裡著實輕鬆了不少。自從昨天事情出來後,她的神經一直緊繃著,連一口水也沒有喝,她簡直快受不了了。

離開老闆辦公室的時候,老闆又一直在安慰她說:“小於,你不要太緊張了,就按你的想法去處理吧!經歷一下這樣的事情,對你來說也是一種很好的鍛鍊。所以,你不要太責怪自己。”

回到辦公室,於錦就接到了派出所的電話,要她趕緊趕到網咖去,派出所的同志要帶著物價局的人去給他們被砸的物品估價,半個小時後就到他們那個網咖了。

於錦撂下了電話,趕緊從公司裡出來,打了輛車趕到了網咖。

於錦趕到網咖的時候,警察和物價局的同志已經在門口等候了。

於錦忙對他們說了聲“不好意思”,就從包裡拿出鑰匙趕緊開了門,把公安局和物價局的同志讓進了屋裡。

物價局來了兩位同志,一個年紀稍長一些,是個女的,一個年紀稍輕一些,是個男的。兩個同志進屋一看,都感覺相當氣憤,對於錦說:“他們怎麼這麼狠啊?一點好東西也不給你們留,你們怎麼得罪他們了?”

於錦就有些委屈,說:“我與他們根本不認識,他們就是喝了點酒,借酒發瘋呢。”

那天在現場的那個警察就說:“那兩個傢伙真是喝多了,那天在派出所到了後半夜還在喊。”

物價局的一個同志接著說:“你說喝酒有什麼好處,這種情況還不得判他好幾年?”

警察說:“至少也得三年吧,按規定,故意毀壞財物夠五千元就可以判刑了。這麼多臺電腦,哪一臺不值幾千塊錢啊,加在一起可真夠他們受的了!”

〖JP3〗另一個警察看了一眼於錦,說:“這也說不準,聽說那兩個傢伙有個舅舅挺厲害的,是一個什麼房地產公司的老闆呢,很有些能量的。”

於錦對這個警察的話卻不以為然,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麼多省長部長觸犯了法律還都判了刑呢,房地產公司老闆的外甥就可以逍遙法外了嗎?”

公安局和物價局的幾位同志聽了於錦的話,誰也沒有吭聲。

沉默了一會兒,物價局的那個女同志說:“不管其他的了,我們抓緊時間工作吧,一件一件地清點,估計到中午能清點完就不錯了。”

這時,那個警察示意於錦跟他到門口,說有點情況要再問問她。

於錦跟警察來到門外,那個警察像一個大哥哥訓小妹那樣說她:“你怎麼那麼不懂事,趕緊去給物價局的兩個人備份禮品呀,他們這麼一開始清點,價值多少可都是他們說了算了。”

於錦長這麼大,還真沒有給別人送過什麼禮品,就趕緊問警察:“買什麼禮品好呢?”

那警察有些生氣了,說:“這還用我教你嗎?你們做生意的人還用我教你這個嗎?”

於錦很誠懇地說:“我真的不太懂,我也是剛從外地來這裡上班的,就麻煩你教教我吧。”說著,於錦真是急得要掉眼淚的樣子。

警察一看於錦是真的為難,就對她說:“現在去買東西恐怕也來不及了,乾脆,你進去每人給他們1000塊錢算了。你一個人先進去,東西點完就來不及了。我先在外邊站著,等一會兒我再進去。”

於錦就掏出自己的錢夾,把裡面所有的鈔票都拿出來查了一查,總共只有1700塊錢。於錦就又向警察投去了求助的目光。那個警察倒是個爽快人,立即從自己口袋裡拿出了300塊錢遞給於錦,用恨鐵不成鋼的口氣說:“唉,碰上你這樣的當事人,真是沒有辦法,快進去吧!”

《刑庭法官》第四章(2)

於錦向那個警察道了謝,就趕緊進了網咖。物價局的兩個同志已經在清點物品了。她就拿著兩千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