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黴吧。”
正在這時,有一個大個子警察走了進來,眼睛瞪得溜圓溜圓的,進了門就扯著嗓門問談志剛和於錦:“車上就你們兩個?沒有其他人嗎?”
於錦看了談志剛一眼,剛要說話,談志剛急忙搶先說道:“是的是的,沒有其他人,就我們兩個,就我們兩個。”
大個子警察又扯著嗓子問道:“你們倆誰開的車?”
談志剛忙站了起來說:“是我,是我開的,她不會開車。”
大個子警察就拿出了一個測試酒精的儀器,伸到談志剛嘴邊,一邊讓談志剛往外呼氣,一邊接著問道:“你沒有喝酒吧?”
談志剛正在呼氣,沒法回答他,於錦就在一邊搶著回答說:“沒有沒有,朋友讓他喝,他一口也沒有喝,都是我替他喝的。”
按照警察的指示做完了呼氣動作之後,談志剛也回答了一遍大個子警察的問話,他說:“我沒有喝酒,一滴酒也沒有喝,我也是老司機了,這點原則還是把握得住的。”
大個子警察看了看儀器,說了句:“沒喝酒就好,要是喝了酒今天你就回不去了。”然後他就走了出去。
於錦又轉過頭問那個胖警察說:“我們的車是正常行駛的,純粹是那個人違章的,像這種情況怎麼處理呀?”
那胖警察顯然不大愛和於錦說話,對她說:“你先別問那麼多了,在這屋裡耐心等著,我帶這位先生去隔壁做個筆錄,一會兒再來問你。”說完,胖警察就帶著談志剛走了。
到了隔壁房間,胖警察示意談志剛坐下,說:“你也別太緊張了,只要你沒有喝酒就問題不大,反正得破點財了。”
談志剛說:“我保證我沒有喝酒,我擔心的是按照新交規我得賠償對方多少啊?”
胖警察說:“多少?不會少了,夠你買輛新車的了。你這還是新交規實施後我們中隊處理的第一例類似的案子,具體數目我們也不好說。要在以前,我們交警隊還可以給你們雙方調解調解,現在我們不管了,就等著法院判吧,判你多少你就得拿多少。”
談志剛說:“這新交規也不知道是怎麼考慮的,為什麼明明是行人違章機動車還要負全責呀?”關於這個新交規,談志剛以前與朋友在一起談論時一直是持肯定態度的,覺得它是保護行人保護弱者的,作為從農村來的人,當然擁護這樣的法律了。但現在事情攤在了自己頭上,一下子要賠償對方那麼多錢,他就覺得有點不合理了,不知道誰是弱者、誰該受保護了!立場發生了改變,對問題的看法也就隨之發生了變化。
胖警察說:“先別說這些了,立法的事情不歸我們管,我們只負責取證,找你做個筆錄,來,你把當時的情況詳細說說吧!”
於是談志剛就把他和於錦開車去和戰友聚會,然後回來在二環路上突然發現有行人穿過,躲避不及出了事故的經過真真假假煞有介事地說了一遍。當然,他隱瞞了那個戰友開車的事實。
…
《刑庭法官》第十四章(2)
…
胖警察只管低頭做筆錄,對他的敘述並沒有絲毫的懷疑。
做完了筆錄,談志剛一頁一頁簽上自己的名字。胖警察讓他到隔壁等著,再把於錦叫過來做個筆錄。
談志剛一走進隔壁房間,於錦就迎了上來,看著談志剛流出了眼淚,問道:“哥,沒事吧?你為什麼要這樣做?”
談志剛急忙把手指放在嘴巴上“噓”了一聲,小聲說:“傻妹妹,現在你什麼也不要再說了,就按我的決定辦吧,呆會兒你過去給警察說的時候千萬要小心,就說是我開的車,可別說漏了。回去了我再給你解釋。”
於錦便不再做聲,到隔壁房間去做筆錄了。
於錦做完筆錄出來,警察叫他們兩個留下了聯絡方式,就可以先回去了。不過不能離開本市,要隨時等著傳他們過來。
談志剛向警察道了謝,就領著於錦往外走。剛走到門口,就聽見外邊有哭聲和罵聲夾雜在一起傳來:“誰呀,是哪個王八蛋開的車呀?嗚嗚嗚哥呀”
胖警察趕緊過來對談志剛說:“你們趕緊走,趕緊走,死者的家屬來了,來了好幾個人呢,讓他們看見了你們就走不掉了。”
談志剛和於錦急忙走出了門去。
出了交通隊的門,談志剛和於錦才發現,天已經矇矇亮了。低頭看看時間,已經快五點了。談志剛長長地出了一口氣,始覺一股睏意襲來,就對於錦說:“我想回去睡覺了,你去哪裡?我打個車先送你吧!”